规划许可福天星城院子1#-3#、5#-13#、15#-18#栋住宅、S1#栋商业变更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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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福天星城院子1#-3#、5#-13#、15#-18#栋住宅、S1#栋商业变更调整批前公示

(略) 子1#-3#、5#-13#、15#-18#栋住宅、S1#栋商业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 (略) 提出 (略) 子1#-3#、5#-13#、15#-18#栋住宅、S1#栋商业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因总图调整及施工图深化设计,涉及建筑单体变更,项目单位申请对 (略) 子1#-3#、5#-13#、15#-18#栋住宅、S1#栋商业报建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湘龙 (略) 以东、 (略) 以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1、1#-3#、5#-13#、16#-18#栋造型柱外凸尺寸调整;女儿墙外轮廓线条优化;屋顶层楼梯间北侧外窗取消,侧面增设窗C0815;屋顶层锌钢栏杆改为玻璃栏杆;屋顶构架标高调整为45.530;立面图部分灰色仿石材外墙涂料修改为米白色外墙涂料;3#、5#、7#、12#-13#、16#-18#栋主卧飘窗剪力墙外移600mm,飘窗两侧空腔取消。

2、6#、8#、15#栋标准层外墙高度调整为1430mm,首层调整为1650mm;楼梯间顶部固定窗位置调整。

3、S1#栋商业S1-6~S1-7轴玻璃顶盖修改为轻钢铝板顶。

4、经信息中心核定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均无变化,相关指标满足本次同时修改的总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图纸数量:23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 (略) 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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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rar

(略) 子1#-3#、5#-13#、15#-18#栋住宅、S1#栋商业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 (略) 提出 (略) 子1#-3#、5#-13#、15#-18#栋住宅、S1#栋商业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因总图调整及施工图深化设计,涉及建筑单体变更,项目单位申请对 (略) 子1#-3#、5#-13#、15#-18#栋住宅、S1#栋商业报建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湘龙 (略) 以东、 (略) 以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1、1#-3#、5#-13#、16#-18#栋造型柱外凸尺寸调整;女儿墙外轮廓线条优化;屋顶层楼梯间北侧外窗取消,侧面增设窗C0815;屋顶层锌钢栏杆改为玻璃栏杆;屋顶构架标高调整为45.530;立面图部分灰色仿石材外墙涂料修改为米白色外墙涂料;3#、5#、7#、12#-13#、16#-18#栋主卧飘窗剪力墙外移600mm,飘窗两侧空腔取消。

2、6#、8#、15#栋标准层外墙高度调整为1430mm,首层调整为1650mm;楼梯间顶部固定窗位置调整。

3、S1#栋商业S1-6~S1-7轴玻璃顶盖修改为轻钢铝板顶。

4、经信息中心核定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均无变化,相关指标满足本次同时修改的总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图纸数量:23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 (略) 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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