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培养箱具有延时摄像功能 05招标变更
二氧化碳培养箱具有延时摄像功能 05招标变更
二氧化碳培养箱(具有延时摄像功能)项目补遗公告
(2024-JL13(05)-W#)
现对本项目部分内容作以下补遗:
1.价格评审标准表更正为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
价格 (30分) | 本评审项根据“设备报价”和“试剂耗材报价”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具体评审规则如下: (一)“设备报价”评审规则 以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方中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注:评审基准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有小数点的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试剂耗材报价”评审规则 1.若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方中有报价方所投产品不涉及使用试剂耗材或愿意终身免费供应试剂耗材的,那么该报价方的“试剂耗材报价”得相应标准分值;须在报价文件中进行承诺(格式附后),未提供承诺函的,相应试剂耗材报价评审项得分为0分。 其余报价方得分按以下原则进行计算:试剂耗材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相试剂耗材单人份报价×标准分值×50% ,其中评审基准价为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方中相试剂耗材单人份报价的最低报价。 2.若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方所投产品涉及使用试剂耗材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相应诊疗项目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试剂耗材单人份报价×标准分值 ,其中评审基准价为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方中试剂耗材单人份报价的最低报价。 注:(1)若报价方所投产品涉及使用试剂耗材的,须在《价格文件》中提供所需试剂耗材及价格等信息(必须严格按照附表逐一填写),且必须提供单人份报价的核算依据(必须根据 (略) (略) 合同或发票价得出,列出核算过程并提供 (略) 价截 (略) 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如没有按照要求填写报价表和提供核算依据的(可算术修正的除外)及试剂与耗材的单人份测试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对应评审项得分为0分。 (2)计算过程中,有小数点的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试剂耗材报价仅作为价格评审依据,不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标的。后期若需引进,以我中心与生产厂家授权试剂耗材供应商实际签订价格为准,但不得高于此次报价。 (4)投标人必须对专机配套试剂耗材价格表内带“★”试剂耗材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的核算方法: “投标人报价”=设备报价+450(时差培养箱专用皿估算人份数)×时差培养箱专用皿单人份报价; 以上数据仅用于核算“投标人报价是否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不作为其他任何依据或承诺。 | ||
设备报价 | 设备报价 | 28 | |
试剂耗材 报价 | ★时差培养箱专用皿 | 2 | |
备注: 1.试剂耗材必须在价格文件试剂耗材报价表中全部逐一列出,并填写相应单人份报价,以相应单人份报价为评分依据,不同规格试剂耗材的单人份报价必须保持一致。 2.以上★拟开展诊疗项目所需试剂耗材必须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31日15时00分
除以上内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智灵
办公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2024年12月16日
(略) 址下载附件二氧化碳培养箱(具有延时摄像功能)项目补遗公告
(2024-JL13(05)-W#)
现对本项目部分内容作以下补遗:
1.价格评审标准表更正为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
价格 (30分) | 本评审项根据“设备报价”和“试剂耗材报价”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具体评审规则如下: (一)“设备报价”评审规则 以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方中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注:评审基准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有小数点的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试剂耗材报价”评审规则 1.若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方中有报价方所投产品不涉及使用试剂耗材或愿意终身免费供应试剂耗材的,那么该报价方的“试剂耗材报价”得相应标准分值;须在报价文件中进行承诺(格式附后),未提供承诺函的,相应试剂耗材报价评审项得分为0分。 其余报价方得分按以下原则进行计算:试剂耗材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相试剂耗材单人份报价×标准分值×50% ,其中评审基准价为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方中相试剂耗材单人份报价的最低报价。 2.若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方所投产品涉及使用试剂耗材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相应诊疗项目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试剂耗材单人份报价×标准分值 ,其中评审基准价为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方中试剂耗材单人份报价的最低报价。 注:(1)若报价方所投产品涉及使用试剂耗材的,须在《价格文件》中提供所需试剂耗材及价格等信息(必须严格按照附表逐一填写),且必须提供单人份报价的核算依据(必须根据 (略) (略) 合同或发票价得出,列出核算过程并提供 (略) 价截 (略) 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如没有按照要求填写报价表和提供核算依据的(可算术修正的除外)及试剂与耗材的单人份测试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对应评审项得分为0分。 (2)计算过程中,有小数点的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试剂耗材报价仅作为价格评审依据,不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标的。后期若需引进,以我中心与生产厂家授权试剂耗材供应商实际签订价格为准,但不得高于此次报价。 (4)投标人必须对专机配套试剂耗材价格表内带“★”试剂耗材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的核算方法: “投标人报价”=设备报价+450(时差培养箱专用皿估算人份数)×时差培养箱专用皿单人份报价; 以上数据仅用于核算“投标人报价是否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不作为其他任何依据或承诺。 | ||
设备报价 | 设备报价 | 28 | |
试剂耗材 报价 | ★时差培养箱专用皿 | 2 | |
备注: 1.试剂耗材必须在价格文件试剂耗材报价表中全部逐一列出,并填写相应单人份报价,以相应单人份报价为评分依据,不同规格试剂耗材的单人份报价必须保持一致。 2.以上★拟开展诊疗项目所需试剂耗材必须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31日15时00分
除以上内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智灵
办公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2024年12月16日
(略) 址下载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