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浦校区亚青村青年教师公寓、江浦人才公寓物业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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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浦校区亚青村青年教师公寓、江浦人才公寓物业项目”的更正公告

招投标管理中心就“ (略) 亚青村青年教师公寓、江浦人才公寓物业项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2024年12月10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就有关内容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W(略)

二、变更内容:

原评分标准—评审项目—1.管理荣誉:“2021年1月以来,投标方提供在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 (略) 级示范项目荣誉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提 (略) 区级四 (略) 荣誉的,得1分;提 (略) 区级红榜荣誉的,得1分;本项最高5分。”

现更正为:“投标方提供2021年1月以来在管 (略) 区级荣誉情况。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示范项目荣誉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略) 四星级及 (略) 荣誉的,得1分;提 (略) 区级红榜荣誉的,得1分;本项最高5分。供应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的不得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招投标管理中心就“ (略) 亚青村青年教师公寓、江浦人才公寓物业项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2024年12月10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就有关内容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W(略)

二、变更内容:

原评分标准—评审项目—1.管理荣誉:“2021年1月以来,投标方提供在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 (略) 级示范项目荣誉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提 (略) 区级四 (略) 荣誉的,得1分;提 (略) 区级红榜荣誉的,得1分;本项最高5分。”

现更正为:“投标方提供2021年1月以来在管 (略) 区级荣誉情况。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示范项目荣誉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略) 四星级及 (略) 荣誉的,得1分;提 (略) 区级红榜荣誉的,得1分;本项最高5分。供应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的不得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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