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东广人工智能谷一期租金评估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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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东广人工智能谷一期租金评估服务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申请人:

现对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东广人工智能谷一期租金评估服务遴选文件作如下更正:

1、资格要求中要求遴选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更正为:“具备合法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或申请人为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2、遴选申请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19日17:00时,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下同)顺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3、遴选文件中涉及到相应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遴选人:成都 (略)

2024年12月16日

致各潜在申请人:

现对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东广人工智能谷一期租金评估服务遴选文件作如下更正:

1、资格要求中要求遴选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更正为:“具备合法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或申请人为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2、遴选申请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19日17:00时,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下同)顺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3、遴选文件中涉及到相应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遴选人:成都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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