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浦交大路学校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答疑文件01号
(略) 学校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略) 学校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潜 (略) 络提问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内容1:专用合同条款7.2条约定:“(2)发包人有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通知监理和承包人,承包人不得以费用未协商一致而拖延工期。”提问:本条款明显有失公平,请发包人予以删除。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内容2:专用合同条款7.5.2条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项目逾期完工(非发包人原因),比合同总工期每推迟一天的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二。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施工任务进行调整,减少工程量或要求承包人立即退场等。”提问:该条款中对违约责任约定较重且违约金上限高,明显有失公平,请发包人予以调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内容3:专用合同条款12.4.1条约定:“1.4本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内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内审审定金额的90%;1.5本工程按发包人程序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复审)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后,且承包人 (略) 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后(确因非承包人原 (略) 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的,承包人应将完整合格的工程资料移交至发包人档案室),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 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提问:该条款中未明确发包人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内审)、竣工结算审核(复审)的时间,若出现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长时间未完成内审或复审的极端情况,将出现承包人无法及时回收工程款,造成承包人垫资建设的恶劣情况,结合该项目“政府投资”的资金属性,请发包人合理明确竣工结算审核(内审)、竣工结算审核(复审)的时间,避免违规违纪。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内容4: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该项目项目业主为“ (略) (略) (略) ”,代理业主为“ (略) (略) ”提问:请问该项目是否存在委托代建、委托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如有,请发包人对该项目的付款主体、开票主体、接收发票主体、工程款资金流向以及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
回复:根据《 (略) (略) 发 (略) 关于同意变更 (略) 学校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业主的函》(郫发改项目【2024】20号),本项目 (略) (略) (略) ,代理 (略) (略) 。项目由代理业主代建代付,开票主体为项目业主。后期合同履行按相关文件执行。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隆渝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略) 学校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略) 学校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潜 (略) 络提问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内容1:专用合同条款7.2条约定:“(2)发包人有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通知监理和承包人,承包人不得以费用未协商一致而拖延工期。”提问:本条款明显有失公平,请发包人予以删除。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内容2:专用合同条款7.5.2条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项目逾期完工(非发包人原因),比合同总工期每推迟一天的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二。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施工任务进行调整,减少工程量或要求承包人立即退场等。”提问:该条款中对违约责任约定较重且违约金上限高,明显有失公平,请发包人予以调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内容3:专用合同条款12.4.1条约定:“1.4本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内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内审审定金额的90%;1.5本工程按发包人程序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复审)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后,且承包人 (略) 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后(确因非承包人原 (略) 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的,承包人应将完整合格的工程资料移交至发包人档案室),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 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提问:该条款中未明确发包人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内审)、竣工结算审核(复审)的时间,若出现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长时间未完成内审或复审的极端情况,将出现承包人无法及时回收工程款,造成承包人垫资建设的恶劣情况,结合该项目“政府投资”的资金属性,请发包人合理明确竣工结算审核(内审)、竣工结算审核(复审)的时间,避免违规违纪。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内容4: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该项目项目业主为“ (略) (略) (略) ”,代理业主为“ (略) (略) ”提问:请问该项目是否存在委托代建、委托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如有,请发包人对该项目的付款主体、开票主体、接收发票主体、工程款资金流向以及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
回复:根据《 (略) (略) 发 (略) 关于同意变更 (略) 学校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业主的函》(郫发改项目【2024】20号),本项目 (略) (略) (略) ,代理 (略) (略) 。项目由代理业主代建代付,开票主体为项目业主。后期合同履行按相关文件执行。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隆渝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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