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三水区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略) 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略) 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S)XZ0067
项目名称: (略) 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3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 应同时附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职称证复印件、③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④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⑤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具体月份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 应同时附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职称证复印件(如有)、③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④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⑤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具体月份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2、《招标文件》P5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的“其他管理人员(5分)”的专职安全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可为C证或综合类C3证。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养护中心 | 代理机构:北京中交 (略) |
地址: (略) (略) 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63、65号 | 地址: (略) (略) (略) 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人:张工、黄工 |
联系方式:0757-# | 联系方式:0757-#-807/809 |
2024年12月16日 | 2024年12月16日 |
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 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pdf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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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略) 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略) 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S)XZ0067
项目名称: (略) 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3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 应同时附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职称证复印件、③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④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⑤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具体月份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 应同时附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职称证复印件(如有)、③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④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⑤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具体月份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2、《招标文件》P5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的“其他管理人员(5分)”的专职安全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可为C证或综合类C3证。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养护中心 | 代理机构:北京中交 (略) |
地址: (略) (略) 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63、65号 | 地址: (略) (略) (略) 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人:张工、黄工 |
联系方式:0757-# | 联系方式:0757-#-807/809 |
2024年12月16日 | 2024年12月16日 |
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 国省道桥梁批量维修加固工程施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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