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城口县锰污染治理项目(任河 (略) 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补遗(1)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城口县锰污染治理项目(任河 (略) 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补遗发布如下: 1.本项目在发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应另外补充一式4份投标文件纸质件,并加盖法人章,内容必须与投标时提交的投标文件相一致。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条特别说明第(3)款第 2 条修改为: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4年11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重庆城口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12月16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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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城口县锰污染治理项目(任河 (略) 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补遗(1)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城口县锰污染治理项目(任河 (略) 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补遗发布如下: 1.本项目在发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应另外补充一式4份投标文件纸质件,并加盖法人章,内容必须与投标时提交的投标文件相一致。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条特别说明第(3)款第 2 条修改为: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4年11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重庆城口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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