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沙岭岳华村44亩农民保障房项目设计及可研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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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沙岭岳华村44亩农民保障房项目设计及可研延期公告

观沙岭岳华村44亩农民保障房项目设计及可研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1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观沙岭岳华村44亩农民保障房项目
项目编号 (略)050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交易分类 (略) 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略)
相关公告


观沙岭岳华村44亩农民保障房项目设计及可研招标,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一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的问题的回复

(一)商务部分

问题1:盖章签章部分除暗标部分外“服务费用清单”、“投标信息表”无签章按钮,不需要签章吗,请明确。

问题1回复:无需盖章。

问题2: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是否需要提供,如需提供,请明确时间范围。

问题2回复:无需提供。

(二)技术部分

问题3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有提到“其中配套商业用房按与住宅面积 5:80的比例配套建设”,但是提供的总图cad文件中有表示“地块内住宅建筑控告结合修规方案论证确定商住比1:9”,请问以哪个为准。
问题4: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点方案设计条件中配套商业用房按与住宅面积5:80的比例配套建设,而招标文件附件图纸中标注地块内住宅建筑控高结合修规方案论证确定商住比1:9,请问本次方案商住配比以哪一条为准。
问题:5:规划依据图中商住比要求1:9,与任务书中商住比5:80有出入,需明确商住比要求以任务书还是规划依据为准?

问题3-5回复:商住比为5:80。

问题6:规划依据图中基地北侧为绿地,但现状图中绿地范围内任有部分民居,此绿地范围内民居是否需要考虑对其日照影响?
问题6回复:不需考虑。

问题7:规划依据图 (略) 标高与基地内标高是否准确?卫星图中基地南侧 (略) 已通车,但地形图与现状实际出入较大,需提供最新版地形图反映基地内及周边标高情况。

问题7回复:提供现状地形图,详见附件。

问题8:基地南侧有现状建筑,对基地内有较大日照影响,需提供周边现状建筑地形资料。

问题8回复:提供现状地形图,详见附件。

问题9:项目名称中有注明“保障房项目”,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5.4.17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规定,“保障性住房”与“普通住宅”车位配比有较大差异,需明确停车指标以“保障性住房”还是“普通住宅”来进行配置?

问题9回复:保障性住房。

问题10:根据设计任务书中“安置人数约为1088.5人,人均安置面积为80平米(含公摊)”“配套商业用房按与住宅面积5:80的比例配套建设”,推算出住宅计容面积约为(略)㎡,商业计容面积约为5442.5㎡,总计容约(略).5㎡,与地块总计容面积(略)㎡有差异,需明确总计容面积以设计任务书还是满容积率为准?

问题10回复:按照安置人数及人均安置面积考虑。

问题11:任务书中户配要求为80㎡、120㎡、160㎡,各面积段户型房间数要求为多少?比如80㎡户型设计两房还是三房?

问题11回复:住宅部分:户型分别为80m2、120m2、160m2(含公摊)。

户型比例:80m2户型57.97%;120m2户型28.28%;160m2户型13.74%;户型产权面积最大误差:不超过士3%。80㎡户型设计为两房。

问题12:商业形态是否有要求,除布置沿街商业外,是否可以布置商业办公楼来消化商业面积?

问题12回复:可以,后续施工图阶段以街道确认为准。

问题13:项目总用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净用地面积(略)平方米,规划依据图中红线为净用地红线,未表达代征用地红线,代征用地范围为?

问题13回复:目前暂按现有蓝线设计,最终面积以红线为准。

问题14:经计算幼儿园规模约3.xx班,因周边现有幼儿园较多,且幼儿园连年招收人数下降,是否可适当缩小幼儿园规模,按照3班幼儿园与建筑结合布置?

问题14回复:按《 (略)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执行。

问题15:航空限高具体高度是多少?

问题15回复:限高100米,具体以规划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问题16:是否需要配置幼儿园?

问题16回复:按《 (略)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执行。

问题17:否需要配置集中商业?

问题17回复:优先临街商业,不够可考虑集中布置。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5年1月2日9:00(北京时间)。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

四、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 (略) ),电话0731-(略)。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三汊矶 (略) ;

地 址: (略) (略) 南路73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31-(略) 0731-(略)(纪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略) 旭辉国际广场C2栋17楼1709;

联 系 人:张勤(项目负责人)、张世文、周冬连;

电 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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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观沙岭岳华村44亩农民保障房项目
项目编号 (略)050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交易分类 (略) 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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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沙岭岳华村44亩农民保障房项目设计及可研招标,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一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的问题的回复

(一)商务部分

问题1:盖章签章部分除暗标部分外“服务费用清单”、“投标信息表”无签章按钮,不需要签章吗,请明确。

问题1回复:无需盖章。

问题2: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是否需要提供,如需提供,请明确时间范围。

问题2回复:无需提供。

(二)技术部分

问题3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有提到“其中配套商业用房按与住宅面积 5:80的比例配套建设”,但是提供的总图cad文件中有表示“地块内住宅建筑控告结合修规方案论证确定商住比1:9”,请问以哪个为准。
问题4: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点方案设计条件中配套商业用房按与住宅面积5:80的比例配套建设,而招标文件附件图纸中标注地块内住宅建筑控高结合修规方案论证确定商住比1:9,请问本次方案商住配比以哪一条为准。
问题:5:规划依据图中商住比要求1:9,与任务书中商住比5:80有出入,需明确商住比要求以任务书还是规划依据为准?

问题3-5回复:商住比为5:80。

问题6:规划依据图中基地北侧为绿地,但现状图中绿地范围内任有部分民居,此绿地范围内民居是否需要考虑对其日照影响?
问题6回复:不需考虑。

问题7:规划依据图 (略) 标高与基地内标高是否准确?卫星图中基地南侧 (略) 已通车,但地形图与现状实际出入较大,需提供最新版地形图反映基地内及周边标高情况。

问题7回复:提供现状地形图,详见附件。

问题8:基地南侧有现状建筑,对基地内有较大日照影响,需提供周边现状建筑地形资料。

问题8回复:提供现状地形图,详见附件。

问题9:项目名称中有注明“保障房项目”,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5.4.17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规定,“保障性住房”与“普通住宅”车位配比有较大差异,需明确停车指标以“保障性住房”还是“普通住宅”来进行配置?

问题9回复:保障性住房。

问题10:根据设计任务书中“安置人数约为1088.5人,人均安置面积为80平米(含公摊)”“配套商业用房按与住宅面积5:80的比例配套建设”,推算出住宅计容面积约为(略)㎡,商业计容面积约为5442.5㎡,总计容约(略).5㎡,与地块总计容面积(略)㎡有差异,需明确总计容面积以设计任务书还是满容积率为准?

问题10回复:按照安置人数及人均安置面积考虑。

问题11:任务书中户配要求为80㎡、120㎡、160㎡,各面积段户型房间数要求为多少?比如80㎡户型设计两房还是三房?

问题11回复:住宅部分:户型分别为80m2、120m2、160m2(含公摊)。

户型比例:80m2户型57.97%;120m2户型28.28%;160m2户型13.74%;户型产权面积最大误差:不超过士3%。80㎡户型设计为两房。

问题12:商业形态是否有要求,除布置沿街商业外,是否可以布置商业办公楼来消化商业面积?

问题12回复:可以,后续施工图阶段以街道确认为准。

问题13:项目总用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净用地面积(略)平方米,规划依据图中红线为净用地红线,未表达代征用地红线,代征用地范围为?

问题13回复:目前暂按现有蓝线设计,最终面积以红线为准。

问题14:经计算幼儿园规模约3.xx班,因周边现有幼儿园较多,且幼儿园连年招收人数下降,是否可适当缩小幼儿园规模,按照3班幼儿园与建筑结合布置?

问题14回复:按《 (略)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执行。

问题15:航空限高具体高度是多少?

问题15回复:限高100米,具体以规划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问题16:是否需要配置幼儿园?

问题16回复:按《 (略)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执行。

问题17:否需要配置集中商业?

问题17回复:优先临街商业,不够可考虑集中布置。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5年1月2日9:00(北京时间)。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

四、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 (略) ),电话0731-(略)。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三汊矶 (略) ;

地 址: (略) (略) 南路73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31-(略) 0731-(略)(纪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略) 旭辉国际广场C2栋17楼1709;

联 系 人:张勤(项目负责人)、张世文、周冬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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