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项目——产学研训核心功能区B区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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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项目——产学研训核心功能区B区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

衢州 (略) (略) 项目——产学研训核 (略) B区施工

招标澄清文件一

项目编号:QZ(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施工图纸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中工程质量要求统一修改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并且确保创“钱江杯”优质工程要求。

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1.1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修改为:当承包人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要求的按浙江省标化工地结算,结算按照浙江省标化工地增加费相应费率进入结算。当承包人达到“钱江杯”荣誉的,按省级优质工程结算,结算按照(浙建建〔2023〕7号)文件规定的省级优质工程增加费相应费率进行结算(最高不超过(略)元)。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3)修改为:本工程未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标化工地增加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均不予计取,并扣除审定预算价内暂列的标化工地增加费及优质工程增加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本工程未评上“钱江杯”的,优质工程增加费不予计取,并扣除审定预算价内暂列的优质工程增加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其它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 (略) 以履约保证金的1%的违约金。

5.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工程量清单(即后缀为xml的文件)详见后续澄清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5年1月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7.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衢州 (略)

(略)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浙江中正 (略)

2024年12月17日



衢州 (略) (略) 项目——产学研训核 (略) B区施工

招标澄清文件一

项目编号:QZ(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施工图纸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中工程质量要求统一修改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并且确保创“钱江杯”优质工程要求。

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1.1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修改为:当承包人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要求的按浙江省标化工地结算,结算按照浙江省标化工地增加费相应费率进入结算。当承包人达到“钱江杯”荣誉的,按省级优质工程结算,结算按照(浙建建〔2023〕7号)文件规定的省级优质工程增加费相应费率进行结算(最高不超过(略)元)。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3)修改为:本工程未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标化工地增加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均不予计取,并扣除审定预算价内暂列的标化工地增加费及优质工程增加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本工程未评上“钱江杯”的,优质工程增加费不予计取,并扣除审定预算价内暂列的优质工程增加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其它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 (略) 以履约保证金的1%的违约金。

5.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工程量清单(即后缀为xml的文件)详见后续澄清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5年1月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7.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衢州 (略)

(略)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浙江中正 (略)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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