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关于《中小通航机场油料储运设施设备配置规范》等15项团体标准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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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关于《中小通航机场油料储运设施设备配置规范》等15项团体标准招标变更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会于2024年11月组织对《中小通航机场油料储运设施设备配置规范》等逾期项目的开展评估,以下项目终止立项。

一、主动终止(13项)

1.中小通航机场油料储运设施设备配置规范

(立项牵头单位:中 (略) 、 (略) )

2.通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3.固定翼飞机医疗救护规范

(立项牵头单位:中飞 (略) )

4.直升机医疗救护服务指南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

5.质量管理体系 航空公司服务要求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民航科 (略) )

6.航空物流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物流工作委员会)

7.航空物流企业分类分级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物流工作委员会)

8.空运危险品检验检测规范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民航科 (略) )

9.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信用评价 第1部分:评价方法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协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工作委员会)

10.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信用评价 第2部分:客运销售代理人信用评价指标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协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工作委员会)

11.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信用评价 第3部分:货运销售代理人信用评价指标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协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工作委员会)

12.航空公司老 (略) 置规范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协财务金融审计委员会)

13.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 (略) )

上述项目存在技术水平落后、行业需求方向转变、已编为国行标等情况,按照项目牵头单位书面申请,视为因主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完成标准编制工作而主动终止,不影响起草单位和第一起草人后续申报。

二、自动终止(2项)

1.航空食品企业空防安全保卫细则

(立项牵头单位: (略) )

2.机舱健康环境自消杀材料应用指南

(立项牵头单位:润贝 (略) )

上述项目超过立项时规定的期限未完成也未提出延期(终止)申请,视为自动终止。按照《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自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该标准第一起草人3年内不得作为中国航协团体标准申报项目的起草组成员,该标准第一起草单位2年内不得申报标准项目。

现予公告。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2024年12月16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会于2024年11月组织对《中小通航机场油料储运设施设备配置规范》等逾期项目的开展评估,以下项目终止立项。

一、主动终止(13项)

1.中小通航机场油料储运设施设备配置规范

(立项牵头单位:中 (略) 、 (略) )

2.通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3.固定翼飞机医疗救护规范

(立项牵头单位:中飞 (略) )

4.直升机医疗救护服务指南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

5.质量管理体系 航空公司服务要求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民航科 (略) )

6.航空物流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物流工作委员会)

7.航空物流企业分类分级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物流工作委员会)

8.空运危险品检验检测规范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民航科 (略) )

9.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信用评价 第1部分:评价方法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协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工作委员会)

10.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信用评价 第2部分:客运销售代理人信用评价指标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协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工作委员会)

11.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信用评价 第3部分:货运销售代理人信用评价指标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协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工作委员会)

12.航空公司老 (略) 置规范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航协财务金融审计委员会)

13.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

(立项牵头单位:中国 (略) )

上述项目存在技术水平落后、行业需求方向转变、已编为国行标等情况,按照项目牵头单位书面申请,视为因主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完成标准编制工作而主动终止,不影响起草单位和第一起草人后续申报。

二、自动终止(2项)

1.航空食品企业空防安全保卫细则

(立项牵头单位: (略) )

2.机舱健康环境自消杀材料应用指南

(立项牵头单位:润贝 (略) )

上述项目超过立项时规定的期限未完成也未提出延期(终止)申请,视为自动终止。按照《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自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该标准第一起草人3年内不得作为中国航协团体标准申报项目的起草组成员,该标准第一起草单位2年内不得申报标准项目。

现予公告。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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