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工艺件外协件采购招标项目更正公告一
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由本公司代理的常德 (略) (第一批工艺件外协件采购)招标项目的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中“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异常因素,在截止日期招标人新一轮此项目招标工作还未完成,有效期限适当延长不超过90天。”现统一修改为“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异常因素,在截止日期招标人新一轮此项目招标工作还未完成,有效期限适当延长不超过90天。”
2.本更正公告(一)作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与本项目更正公告(一)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一)为准,而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常德 (略) 综合管理部,监督机构电话:0736-*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99号
联系人:宁先生
电 话:07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武陵大道华信大厦804室
联 系 人:何翔
电 话:0736-*
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由本公司代理的常德 (略) (第一批工艺件外协件采购)招标项目的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中“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异常因素,在截止日期招标人新一轮此项目招标工作还未完成,有效期限适当延长不超过90天。”现统一修改为“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异常因素,在截止日期招标人新一轮此项目招标工作还未完成,有效期限适当延长不超过90天。”
2.本更正公告(一)作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与本项目更正公告(一)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一)为准,而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常德 (略) 综合管理部,监督机构电话:0736-*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99号
联系人:宁先生
电 话:07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武陵大道华信大厦804室
联 系 人:何翔
电 话: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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