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C1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C1标段补充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标段编号为A##的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C1标段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一):1、1#支洞工作面供水、供电这块是如何考虑的?支洞口距离上下库连接线1#隧道口距离超过1000m,距离较远。
答复(一):施工供水、供电方式均由施工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边界条件自行考虑解决。
问(二):弃渣可以运往工程弃渣场和用作库底回填,但招标文件未说明库底回填工程数量是多少,请明确库底回填工程数量。
答复(二):上水库库底回填约#m3,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准。其他标段承包人也可在库底回填,投标人须在报价中考虑由此引起的风险。
问(三):招标文件附件 12《砂石料和混凝土计价原则》,单价(取费不含税价)是投标人与筹建期标段承包人结算时,取费(其他直接费费率为7.4%,间接费费率为16.9%,利润费率为7%)后单价,还是取费前单价?
答复(三):投标人与筹建期标段承包人结算为取费后单价。
问(四):招标文件-附件12 约定“筹建工程标段承包人负责将转存料场的开挖料运至加工系统,并负责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内所有的砂石料、混凝土及水泥砂浆的加工并运输至各标段施工现场。”技术条款-1.1.3.6条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自行估算砂石料加工系统成品料堆至用料作业面的运距,在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价不作调整。”问:1)混凝土运输是否明确只能由筹建工程标段运输?2)若筹建工程标负责运输,是按单价分析表中的运距结算?还是按实际运距结算?实际运距中终点位置如何确定?
答复(四):详见补充文件(一)的答复(八)。1)混凝土运输由筹建工程标段负责。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自行估算砂石料加工及混凝土系统成品料堆至用料作业面的运距,请投标单位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报价,在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与筹建期标段承包人结算则按照实际运距并结合附件12《砂石料和混凝土计价原则》中的运输价格计算,具体位置由发包人、筹建期工程标承包人和本标段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
问(五):此次招投标,是否有针对此项目的清标软件?如果有,请明确是哪款软件。
答复(五):按电子招投标工具等要求。
问(六):合同条款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每延误一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0.2%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6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13.7质量考核约定“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本项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问:本合同约定违约金总限额比例为多少??
答复(六):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七):合同条款 4.3.4 分包约定“劳务分包须提交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劳务分包承诺书;”问:劳务分包承包书格式内容?。
答复(七):中标后承包人报发包人明确。
问(八):合同条款 11.3.2约定“若工期延误在3个月以内的,可延长工期或不延期。不延长工期需采取进度纠偏措施的,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报监理人审核。”问:报监理人审核是否即由发包人承担?
答复(八):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
问(九):合同条款 17.3.5 约定“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应为当期已完成工程价款(已包含变更、价差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发包人预留的工程月进度款 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 92%。整个竣工验收完毕并签署验收证书后支付到合同价款(实际累计完成计量工程量)的95%。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承包人提供工程结算价1.5%的见索即付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再支付至工程审定费用的 100%。”问:1)签署验收证书后支付95%的时间约定?2)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的时长?以及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多久时间内支付至 100%?。
答复(九):1)按招标文件约定。2)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时间根据实际项目情况确定。3)按招标文件约定。
问(十):请提供上水库进/出水口事故闸门井的详图?
答复(十):详见上水库进出水口体形图(图号8103B-G402-3-1)。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与本补充文件(二)有 (略) 以本补充文件(二)为准。
招标人:浙江 (略)
招标代理人:万邦 (略)
备案单位:庆元县发 (略)
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C1标段补充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标段编号为A##的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C1标段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一):1、1#支洞工作面供水、供电这块是如何考虑的?支洞口距离上下库连接线1#隧道口距离超过1000m,距离较远。
答复(一):施工供水、供电方式均由施工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边界条件自行考虑解决。
问(二):弃渣可以运往工程弃渣场和用作库底回填,但招标文件未说明库底回填工程数量是多少,请明确库底回填工程数量。
答复(二):上水库库底回填约#m3,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准。其他标段承包人也可在库底回填,投标人须在报价中考虑由此引起的风险。
问(三):招标文件附件 12《砂石料和混凝土计价原则》,单价(取费不含税价)是投标人与筹建期标段承包人结算时,取费(其他直接费费率为7.4%,间接费费率为16.9%,利润费率为7%)后单价,还是取费前单价?
答复(三):投标人与筹建期标段承包人结算为取费后单价。
问(四):招标文件-附件12 约定“筹建工程标段承包人负责将转存料场的开挖料运至加工系统,并负责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内所有的砂石料、混凝土及水泥砂浆的加工并运输至各标段施工现场。”技术条款-1.1.3.6条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自行估算砂石料加工系统成品料堆至用料作业面的运距,在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价不作调整。”问:1)混凝土运输是否明确只能由筹建工程标段运输?2)若筹建工程标负责运输,是按单价分析表中的运距结算?还是按实际运距结算?实际运距中终点位置如何确定?
答复(四):详见补充文件(一)的答复(八)。1)混凝土运输由筹建工程标段负责。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自行估算砂石料加工及混凝土系统成品料堆至用料作业面的运距,请投标单位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报价,在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价不作调整。投标人与筹建期标段承包人结算则按照实际运距并结合附件12《砂石料和混凝土计价原则》中的运输价格计算,具体位置由发包人、筹建期工程标承包人和本标段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
问(五):此次招投标,是否有针对此项目的清标软件?如果有,请明确是哪款软件。
答复(五):按电子招投标工具等要求。
问(六):合同条款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每延误一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0.2%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6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13.7质量考核约定“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本项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问:本合同约定违约金总限额比例为多少??
答复(六):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七):合同条款 4.3.4 分包约定“劳务分包须提交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劳务分包承诺书;”问:劳务分包承包书格式内容?。
答复(七):中标后承包人报发包人明确。
问(八):合同条款 11.3.2约定“若工期延误在3个月以内的,可延长工期或不延期。不延长工期需采取进度纠偏措施的,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报监理人审核。”问:报监理人审核是否即由发包人承担?
答复(八):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
问(九):合同条款 17.3.5 约定“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应为当期已完成工程价款(已包含变更、价差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发包人预留的工程月进度款 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 92%。整个竣工验收完毕并签署验收证书后支付到合同价款(实际累计完成计量工程量)的95%。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承包人提供工程结算价1.5%的见索即付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再支付至工程审定费用的 100%。”问:1)签署验收证书后支付95%的时间约定?2)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的时长?以及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多久时间内支付至 100%?。
答复(九):1)按招标文件约定。2)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时间根据实际项目情况确定。3)按招标文件约定。
问(十):请提供上水库进/出水口事故闸门井的详图?
答复(十):详见上水库进出水口体形图(图号8103B-G402-3-1)。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与本补充文件(二)有 (略) 以本补充文件(二)为准。
招标人:浙江 (略)
招标代理人:万邦 (略)
备案单位:庆元县发 (略)
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