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550MWp渔光互补项目光伏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空间范围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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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550MWp渔光互补项目光伏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空间范围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略) 瓯飞 (略)

温州浙南产 (略) 550MWp渔光互补项目(光伏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空间范围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 (略)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2日。反映人以书面 (略) 自然资 (略) 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略) 856号

电话:0577—(略) 邮编:(略)

附件:温州浙南产 (略) 550MWp渔光互补项目(光伏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空间范围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8日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550MWp渔光互补项目(光伏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空间范围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pdf

温州浙南产 (略) 550MWp渔光互补项目(光伏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空间范围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略) 瓯飞 (略)

温州浙南产 (略) 550MWp渔光互补项目(光伏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空间范围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 (略)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2日。反映人以书面 (略) 自然资 (略) 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略) 856号

电话:0577—(略) 邮编:(略)

附件:温州浙南产 (略) 550MWp渔光互补项目(光伏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空间范围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8日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550MWp渔光互补项目(光伏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空间范围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pdf

温州浙南产 (略) 550MWp渔光互补项目(光伏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空间范围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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