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2024年老旧小区整治增补项目设计单位-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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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2024年老旧小区整治增补项目设计单位-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2024年 (略) 整治增补项目设计单位

原项目编号:2024AYYBZ(略)

原公告日期:2024-12-0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2024年 (略) 整治增补项目设计单位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YYBZ(略))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投标人业绩要求”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略) 改造设计或 (略) 环境综合整治设计业绩。”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合同内容为 (略) 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我单位承担工程设计内容具体工 (略) 既有消防 (略) 和设备进行维修改造设计,且有审图合格证。请问是否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 (略) 整治主要是对 (略) 进行屋面防水、雨污分流、内外墙粉刷、人行道铺装、 (略) 面摊铺、路灯监控安装等综合性改造,消防维修改造为专项改造,故消防维修改造设计业绩与本项目需求不符,因此不予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所要求的“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我 (略) 校全资的国有企业,公司领导管理层及项目负责人为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由学校任命委派,社保(医保)也由学校统一购买,对此类人员如我单位提供人事关系证明以及学校为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所要求的“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个。”现变更为“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

4、本 (略) 定位图现已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自行下载。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略) 大兴 (略) (略) 交口瑶海建设大厦508室

联 系 人:孙晓宇

电 话:0551-(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略)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2024年12月18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分4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12-1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12-18
    0天0小时1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2024年 (略) 整治增补项目设计单位

原项目编号:2024AYYBZ(略)

原公告日期:2024-12-0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2024年 (略) 整治增补项目设计单位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YYBZ(略))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投标人业绩要求”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略) 改造设计或 (略) 环境综合整治设计业绩。”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合同内容为 (略) 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我单位承担工程设计内容具体工 (略) 既有消防 (略) 和设备进行维修改造设计,且有审图合格证。请问是否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 (略) 整治主要是对 (略) 进行屋面防水、雨污分流、内外墙粉刷、人行道铺装、 (略) 面摊铺、路灯监控安装等综合性改造,消防维修改造为专项改造,故消防维修改造设计业绩与本项目需求不符,因此不予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所要求的“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我 (略) 校全资的国有企业,公司领导管理层及项目负责人为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由学校任命委派,社保(医保)也由学校统一购买,对此类人员如我单位提供人事关系证明以及学校为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所要求的“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个。”现变更为“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

4、本 (略) 定位图现已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自行下载。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略) 大兴 (略) (略) 交口瑶海建设大厦508室

联 系 人:孙晓宇

电 话:0551-(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略)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2024年12月18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分4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12-1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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