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肝素钠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肝素钠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 (略) (略) 肝素钠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 | ||
采购单位 | 中 (略) (略) (中 (略) 皮肤病研究所)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19: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陶冬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 (略) (略) (中 (略) 皮肤病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太平门外蒋王庙街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楼10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陶冬雨*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L*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 (略) (略) 肝素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1
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现修改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2
原: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与标的相同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同一合作单位(包括合同中的同一*方,为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提供服务的也算同一合作单位)同一项下的同类业绩,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分。
现修改为: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与标的内容相同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
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及该合同项下对应的任一结算周期发票复印件及发票对应国 (略) 全 (略) 查验截图。
2.同一合作单位(包括合同中的同一*方,为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提供服务的也算同一合作单位)同一项下的同类业绩,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 (略) (略) (中 (略) 皮肤病研究所)
地址: (略) 太平门外蒋王庙街12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陶冬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冬雨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 (略) (略) 肝素钠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 | ||
采购单位 | 中 (略) (略) (中 (略) 皮肤病研究所)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19: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陶冬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 (略) (略) (中 (略) 皮肤病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太平门外蒋王庙街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楼10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陶冬雨*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L*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 (略) (略) 肝素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1
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现修改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2
原: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与标的相同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同一合作单位(包括合同中的同一*方,为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提供服务的也算同一合作单位)同一项下的同类业绩,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分。
现修改为: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与标的内容相同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
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及该合同项下对应的任一结算周期发票复印件及发票对应国 (略) 全 (略) 查验截图。
2.同一合作单位(包括合同中的同一*方,为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提供服务的也算同一合作单位)同一项下的同类业绩,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 (略) (略) (中 (略) 皮肤病研究所)
地址: (略) 太平门外蒋王庙街12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陶冬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冬雨
电 话: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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