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特殊教育学校 | ||
(略) 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11: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特殊教育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苍霞村南3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宏文 0591-(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0591-(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4其他事项: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②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以内的,按1.5%计算。(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三年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省 (略) ; 账号:7736 0188 0000 (略);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现更正为:“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②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以内的,按1.5%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省 (略) ; 账号:7736 0188 0000 (略);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 (略) (略) 苍霞村南329号
联系方式:李宏文 059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059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电 话: 0591-(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特殊教育学校 | ||
(略) 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11: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特殊教育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苍霞村南3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宏文 0591-(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0591-(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4其他事项: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②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以内的,按1.5%计算。(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三年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省 (略) ; 账号:7736 0188 0000 (略);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现更正为:“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②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以内的,按1.5%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省 (略) ; 账号:7736 0188 0000 (略);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 (略) (略) 苍霞村南329号
联系方式:李宏文 059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059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电 话: 059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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