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芙蓉苑西村2号房屋租赁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庐阳区芙蓉苑西村2号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 2024BLFCJ*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庐阳区芙蓉苑西村2号房屋租赁
变更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芙蓉苑西村2号房屋租赁(项目编号:2024BLFCJ*),交易公告房屋租赁合同中“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第十二条:*方违约责任”作如下变更:
“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至少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
(二)如因*方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
1、如解除时*方租期未满一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 两个月租金;
2、如解除时*方租期已满一年但未满两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
3、如解除时*方租期已满两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 半个月租金。
上述违约金在抵扣按*方实际承租时间应支付的租金后,*方应交*方预交的剩余租金(如有)无息退还*方。
(三)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方违约责任
(一)*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两个月租金。
(二)未经*方同意,*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三)租赁期内(及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不计租金装修期间),*方如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至少提前30天向*方提出书面申请。如*方距提出申请之日起超过30天后交还房屋,则租金结算至交房当日止;如*方距提出申请之日起未满30天即交还房屋的,也必须交满申请之日后30天内的全部租金。
(四)因*方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
1、若确认解除之日时,*方租赁不满六个月的,则*方应按照首年租金标准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不计租金装修期间的租金,并按照下述的租期未满一年的违约金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
2、若确认解除之日时*方租期未满一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两个月租金;
3、若确认解除之日时*方租期已满一年但未满两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
4、若确认解除之日时*方租期已满两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半个月租金。
(五)租赁期内*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日租金**/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六)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占用费用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日租金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七)*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另行缴纳。”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方 (略) 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地址: (略) (略) 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 (略) 4楼
项目联系人:班工
电话:0551-*、*
2024年12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庐阳区芙蓉苑西村2号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 2024BLFCJ*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庐阳区芙蓉苑西村2号房屋租赁
变更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芙蓉苑西村2号房屋租赁(项目编号:2024BLFCJ*),交易公告房屋租赁合同中“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第十二条:*方违约责任”作如下变更:
“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至少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
(二)如因*方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
1、如解除时*方租期未满一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 两个月租金;
2、如解除时*方租期已满一年但未满两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
3、如解除时*方租期已满两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 半个月租金。
上述违约金在抵扣按*方实际承租时间应支付的租金后,*方应交*方预交的剩余租金(如有)无息退还*方。
(三)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方违约责任
(一)*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两个月租金。
(二)未经*方同意,*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三)租赁期内(及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不计租金装修期间),*方如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至少提前30天向*方提出书面申请。如*方距提出申请之日起超过30天后交还房屋,则租金结算至交房当日止;如*方距提出申请之日起未满30天即交还房屋的,也必须交满申请之日后30天内的全部租金。
(四)因*方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
1、若确认解除之日时,*方租赁不满六个月的,则*方应按照首年租金标准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不计租金装修期间的租金,并按照下述的租期未满一年的违约金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
2、若确认解除之日时*方租期未满一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两个月租金;
3、若确认解除之日时*方租期已满一年但未满两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
4、若确认解除之日时*方租期已满两年的,则*方须向*方支付违约金半个月租金。
(五)租赁期内*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日租金**/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六)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占用费用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日租金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七)*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另行缴纳。”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方 (略) 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地址: (略) (略) 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 (略) 4楼
项目联系人:班工
电话:0551-*、*
2024年12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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