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度食堂食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1、原招标公告“第一章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现更正为: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1.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2、企业综合实力 3、投标人提供自有肉类安全检测仪、食品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用油品质分析仪、肉类水分快速检测仪、细菌检测仪、亚硝酸盐快速检测仪,每提供1种检测设备计2分,此项计16分。(投标人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日期需早于招标公告日期10个工作日)、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购买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备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自有肉类安全检测仪、食品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用油品质分析仪、肉类水分快速检测仪、细菌检测仪、亚硝酸盐快速检测仪,每提供1种检测设备计2分,此项计16分。(投标人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购买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备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1.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2、企业综合实力 4、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自有软件著作权的得3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系统界面截图、中国产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 (略) 查询截图的方可计分),购买系统的计2分(提供购买合同(购买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票、付款凭证、系统界面截图的方可计分),没有不计分”。现更正为: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自有或购买系统的得3分(自有系统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系统界面截图、中国产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 (略) 查询截图的方可计分;购买系统的提供购买合同(购买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票、付款凭证、系统界面截图的方可计分),没有不计分。
4、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 (略) 民服 (略) (略) 第二开标室。现更正为:开标地点: (略) 民服 (略) (略) 第11开标室。
暂无附件
1、原招标公告“第一章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现更正为: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1.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2、企业综合实力 3、投标人提供自有肉类安全检测仪、食品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用油品质分析仪、肉类水分快速检测仪、细菌检测仪、亚硝酸盐快速检测仪,每提供1种检测设备计2分,此项计16分。(投标人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日期需早于招标公告日期10个工作日)、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购买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备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自有肉类安全检测仪、食品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用油品质分析仪、肉类水分快速检测仪、细菌检测仪、亚硝酸盐快速检测仪,每提供1种检测设备计2分,此项计16分。(投标人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购买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备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1.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2、企业综合实力 4、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自有软件著作权的得3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系统界面截图、中国产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 (略) 查询截图的方可计分),购买系统的计2分(提供购买合同(购买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票、付款凭证、系统界面截图的方可计分),没有不计分”。现更正为: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自有或购买系统的得3分(自有系统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系统界面截图、中国产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 (略) 查询截图的方可计分;购买系统的提供购买合同(购买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票、付款凭证、系统界面截图的方可计分),没有不计分。
4、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 (略) 民服 (略) (略) 第二开标室。现更正为:开标地点: (略) 民服 (略) (略) 第11开标室。
暂无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