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合府室外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答疑公告
逸合府室外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逸合府室外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BZSJ2024GC# |
招标人 | (略) | 招标人地址 | (略) (略) 药都大道1289号 |
招标联系人 | 孙振义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北 (略) 新街口外大街8号5幢5层510-518室( (略)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张焦 | 联系方式 | 010-#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逸合府室外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BZSJ2024GC547号)现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66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无” 现更正为:“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函后,应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建筑领域农 (略) ,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2、招标文件第84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第(2)条中“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分期施工,分期结算)”。 现更正为:“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分期施工,分期结算)”。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次澄清与招标文件 (略) ,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略) 2024年12月19日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略)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 (略) ,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逸合府室外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逸合府室外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BZSJ2024GC# |
招标人 | (略) | 招标人地址 | (略) (略) 药都大道1289号 |
招标联系人 | 孙振义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北 (略) 新街口外大街8号5幢5层510-518室( (略)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张焦 | 联系方式 | 010-#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逸合府室外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BZSJ2024GC547号)现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66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无” 现更正为:“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函后,应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建筑领域农 (略) ,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2、招标文件第84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第(2)条中“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分期施工,分期结算)”。 现更正为:“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分期施工,分期结算)”。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次澄清与招标文件 (略) ,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略) 2024年12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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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略)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 (略) ,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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