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新永赞锦领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终止办学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莒县新永赞锦领 (略)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现向莒县行政 (略) 提交终止办学申请,县行政 (略) 依法受理,经审查拟准予终止并注销许可,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行政 (略) 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注销办学许可证。
联系电话:0633-#。
莒县行政 (略)
2024年12月19日
附:
序号 | 原机构名称 | 办学地点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备注 |
1 | 莒县新永赞锦领 (略) | 莒县浮来山街道第二中心小学对过 | # | 申请注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莒县新永赞锦领 (略)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现向莒县行政 (略) 提交终止办学申请,县行政 (略) 依法受理,经审查拟准予终止并注销许可,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行政 (略) 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注销办学许可证。
联系电话:0633-#。
莒县行政 (略)
2024年12月19日
附:
序号 | 原机构名称 | 办学地点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备注 |
1 | 莒县新永赞锦领 (略) | 莒县浮来山街道第二中心小学对过 | # | 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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