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资格预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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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资格预审更正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市环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于 * 日在 (略) (略) 上发布的 (略) (略) 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 点击查看>> A 点击查看>> ) (略) , (略) 如下:

 

(略) 分、更正内容

一、 (略) 第六条第1点:“(1)在中国大 *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现更正为:“(1)在中国(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 (略) 于被吊销、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二、 (略) 第六条第1点:“(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具备一定的投融资能力,近三年(2013年、2014年度、2015年度)平均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现更正为:“(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具备一定的投融资能力,近三年(2013年、2014年度、2015年度)平均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略) 发布 (略) 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三、 (略) 第七条第1点:“(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现更正为:“(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如为港澳台企业,则提供企业注册证书)。”

四、 (略) 第七条第1点:“(4)申请人需提供企业 (略) 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检 (略) 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现更正为:“(4)申请人需提供企业 (略) 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检 (略) 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如为港澳台企业,则由申 (略) 贿犯罪承诺函原件)。”

五、 (略) 第七条第1点:“(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现更正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代理人报名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六、 (略) 第七条第2点:“ 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 * 日至2016年 12 月 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 (略) 时间,下同)。”现更正为:“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 * 日至2016年 12 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 (略) 时间,下同)。”

七、 (略) 第八条“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经密封后请于2016年 12 月21 日 17 时00分前送达 (略) 市公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 (略) (略) 四楼),逾时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不受理。暂定评审时间 * 日,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现更正为:“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经密封后请于2016年12月 2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送达 (略) 市公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 (略) (略) 三楼),逾时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不受理。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略) 分、更正日期及其他事项

1、更正日期: * 日

2、 (略) 及资格预审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略) 有矛盾的地方, (略) 为准。 (略) 后,签字盖公章后即回传我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略) 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分、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市环 (略)

地 址: (略) 市良园路40号

联系人:梁伟新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联 系 人:董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41792

传 真: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电 子 邮 箱 : * 26.com

 

 

 

 

 

采购人: (略) 市环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发布时间: * 日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市环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于 * 日在 (略) (略) 上发布的 (略) (略) 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 点击查看>> A 点击查看>> ) (略) , (略) 如下:

 

(略) 分、更正内容

一、 (略) 第六条第1点:“(1)在中国大 *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现更正为:“(1)在中国(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 (略) 于被吊销、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二、 (略) 第六条第1点:“(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具备一定的投融资能力,近三年(2013年、2014年度、2015年度)平均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现更正为:“(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具备一定的投融资能力,近三年(2013年、2014年度、2015年度)平均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略) 发布 (略) 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三、 (略) 第七条第1点:“(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现更正为:“(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如为港澳台企业,则提供企业注册证书)。”

四、 (略) 第七条第1点:“(4)申请人需提供企业 (略) 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检 (略) 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现更正为:“(4)申请人需提供企业 (略) 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检 (略) 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如为港澳台企业,则由申 (略) 贿犯罪承诺函原件)。”

五、 (略) 第七条第1点:“(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现更正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代理人报名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六、 (略) 第七条第2点:“ 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 * 日至2016年 12 月 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 (略) 时间,下同)。”现更正为:“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 * 日至2016年 12 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 (略) 时间,下同)。”

七、 (略) 第八条“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经密封后请于2016年 12 月21 日 17 时00分前送达 (略) 市公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 (略) (略) 四楼),逾时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不受理。暂定评审时间 * 日,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现更正为:“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经密封后请于2016年12月 2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送达 (略) 市公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 (略) (略) 三楼),逾时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不受理。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略) 分、更正日期及其他事项

1、更正日期: * 日

2、 (略) 及资格预审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略) 有矛盾的地方, (略) 为准。 (略) 后,签字盖公章后即回传我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略) 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分、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市环 (略)

地 址: (略) 市良园路40号

联系人:梁伟新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联 系 人:董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41792

传 真: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电 子 邮 箱 : * 26.com

 

 

 

 

 

采购人: (略) 市环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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