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南洲街上涌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海珠区南洲街上涌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_海珠区南洲街上涌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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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略) 南洲街 (略) 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略) 南洲街 (略) 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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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略) 南洲街 (略) 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略) 南洲街 (略) 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补充公告
(略) 南洲街 (略) 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招标人现发布补充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26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89元(招标控制价的95%)。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37元(招标控制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2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45.2现文 | 现文:45. (略) 间抽取法计算评标参考价: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为90分(技术标满分为100分),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 现文:45. (略) 间抽取法计算评标参考价: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为85分(技术标满分为100分),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如投标人均没有达到入围合格分数线的,则Q低为工程成本警示价;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
3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45.3现文 | 现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现文:45.3当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0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4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附表五 | 条款号:附表五( (略) 间抽取法)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原范本#《经济标评分表》 | 条款号:附表五(适用于加权平均法)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原范本#《经济标评分表》 |
5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原文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6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 原文详见招标文件 | 删除 |
7 | 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8.1(3) | 施工合同原文-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施工合同 | 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3)?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内的银行。 ?出具履约担保的担保人: ?出具履约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其它: |
8 | 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8.4(2) | 施工合同原文-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施工合同 | 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9 | 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81.1(5) | 施工合同原文-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施工合同 | ★81.进度款 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5)余额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2年)届满后,且履行完全部缺陷修复责任后将余款(余款需扣除缺陷责任期期间承包人未按合同履行的质量缺陷修复,导致发包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产生的所有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支付给承包人。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
10 | 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84.2 | 施工合同原文-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施工合同 | ★84.质量保证金 84.2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采用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3%,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若在结算价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履行完全部缺陷修复责任(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或递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
11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三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三 | 删除格式三表格中的“项目编号” |
12 |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 | 增加: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等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 (略) 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 (略) 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 (略) (略) 人民政府南洲街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附表四(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20分) | 工程奖项 | 10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的,市级(含副省级)每项得2.5分;省级或以上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企业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额#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0项或以上的,得6分;5项-9项的,得3分;1项-4项的,得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第三方评价 | 4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有其中4项的得2分;有其中1-3项的得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80分)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20 | 项目负责人答辩(每个投标人答辩时间少于20分钟),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从工程施工安全、施工进度、人员配备投入、环保及针对本项目向招标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表述本项目方案及措施:优,得14-20分;中,得7-13分;差,得0-6分;本项最高得20分。 备注: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授权书参加答辩,并在评标当天 (略) ( (略) (略) (略) 333号)签到等候,签到时间为评标开始后1小时内,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通知为准。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授权书,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答辩的顺序按签到的先后顺序进行; ②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参加现场答辩的,本项得0分。 |
技术负责人 | 15 | (略) 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取得上述职称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得1分;取得上述职称年限10年以下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质量负责人 | 14 | (略) 政质量员证书的,得1分。 (略) 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取得上述职称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得1分;取得上述职称年限10年以下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质量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7分。 ④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质量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造价负责人 | 15 | ①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得2分;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年限10年以下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造价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造价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16 | ①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得2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年限10年以下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安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安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备注:
1.工程奖项:①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国家级质量奖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等;省级、市级质量奖是指: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并提供其在“中国 (略) ”网站(http://**)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如工程优质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奖得分, (略) 政项目,如:房建、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机电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各类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科学进步、工法、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等奖项均不计分。同一项目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得分,不得重复计分;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如获奖证书无法反映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需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以上资料不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需提供其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第三方评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 (略) )。需同时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已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4.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同时提供各细项评审所分别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在投标人本单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母公司)2024年11月的社保证明(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 (略) 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该项不得分。
4.2技术职称是指由国家人力或人社部门或受其委托发证的职称证书,年限以职称证批准(或评审或授予)日期或发证(或签发)日期中最早的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日期开始计算);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负责人注册年限以初始注册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因延期未能提供的,可 (略) (略) (http://**)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作为依据。
4.3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各负责人的名字和岗位或资料不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需提供其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4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获奖:
①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国家级质量奖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等;省级、市级质量奖是指: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并提供其在“中国 (略) ”网站(http://**)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如工程优质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奖得分, (略) 政项目,如:房建、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机电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各类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科学进步、工法、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等奖项均不计分。同一项目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得分,不得重复计分;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如获奖证书无法反映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各负责人的名字或岗位的,需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同时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满足的最高档次得分。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不符合的不得分。
7.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南洲街 (略) 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略) 南洲街 (略) 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略) 南洲街 (略) 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略) 南洲街 (略) 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补充公告
(略) 南洲街 (略) 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招标人现发布补充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26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89元(招标控制价的95%)。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37元(招标控制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2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45.2现文 | 现文:45. (略) 间抽取法计算评标参考价: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为90分(技术标满分为100分),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 现文:45. (略) 间抽取法计算评标参考价: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为85分(技术标满分为100分),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如投标人均没有达到入围合格分数线的,则Q低为工程成本警示价;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
3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45.3现文 | 现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现文:45.3当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0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4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附表五 | 条款号:附表五( (略) 间抽取法)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原范本#《经济标评分表》 | 条款号:附表五(适用于加权平均法)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原范本#《经济标评分表》 |
5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原文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6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 原文详见招标文件 | 删除 |
7 | 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8.1(3) | 施工合同原文-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施工合同 | 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3)?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内的银行。 ?出具履约担保的担保人: ?出具履约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其它: |
8 | 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8.4(2) | 施工合同原文-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施工合同 | 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9 | 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81.1(5) | 施工合同原文-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施工合同 | ★81.进度款 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5)余额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2年)届满后,且履行完全部缺陷修复责任后将余款(余款需扣除缺陷责任期期间承包人未按合同履行的质量缺陷修复,导致发包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产生的所有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支付给承包人。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
10 | 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84.2 | 施工合同原文-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施工合同 | ★84.质量保证金 84.2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采用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3%,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若在结算价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履行完全部缺陷修复责任(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或递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
11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三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三 | 删除格式三表格中的“项目编号” |
12 |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 | 增加: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等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 (略) 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 (略) 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 (略) (略) 人民政府南洲街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附表四(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20分) | 工程奖项 | 10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的,市级(含副省级)每项得2.5分;省级或以上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企业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额#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0项或以上的,得6分;5项-9项的,得3分;1项-4项的,得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第三方评价 | 4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有其中4项的得2分;有其中1-3项的得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80分)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20 | 项目负责人答辩(每个投标人答辩时间少于20分钟),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从工程施工安全、施工进度、人员配备投入、环保及针对本项目向招标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表述本项目方案及措施:优,得14-20分;中,得7-13分;差,得0-6分;本项最高得20分。 备注: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授权书参加答辩,并在评标当天 (略) ( (略) (略) (略) 333号)签到等候,签到时间为评标开始后1小时内,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通知为准。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授权书,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答辩的顺序按签到的先后顺序进行; ②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参加现场答辩的,本项得0分。 |
技术负责人 | 15 | (略) 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取得上述职称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得1分;取得上述职称年限10年以下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质量负责人 | 14 | (略) 政质量员证书的,得1分。 (略) 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取得上述职称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得1分;取得上述职称年限10年以下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质量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7分。 ④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质量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造价负责人 | 15 | ①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得2分;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年限10年以下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造价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造价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16 | ①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得2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年限10年以下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安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安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备注:
1.工程奖项:①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国家级质量奖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等;省级、市级质量奖是指: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并提供其在“中国 (略) ”网站(http://**)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如工程优质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奖得分, (略) 政项目,如:房建、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机电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各类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科学进步、工法、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等奖项均不计分。同一项目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得分,不得重复计分;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如获奖证书无法反映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需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以上资料不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需提供其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第三方评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 (略) )。需同时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已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4.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同时提供各细项评审所分别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在投标人本单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母公司)2024年11月的社保证明(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 (略) 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该项不得分。
4.2技术职称是指由国家人力或人社部门或受其委托发证的职称证书,年限以职称证批准(或评审或授予)日期或发证(或签发)日期中最早的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日期开始计算);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负责人注册年限以初始注册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因延期未能提供的,可 (略) (略) (http://**)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作为依据。
4.3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各负责人的名字和岗位或资料不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需提供其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4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获奖:
①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国家级质量奖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等;省级、市级质量奖是指: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并提供其在“中国 (略) ”网站(http://**)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如工程优质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奖得分, (略) 政项目,如:房建、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机电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各类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科学进步、工法、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等奖项均不计分。同一项目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得分,不得重复计分;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如获奖证书无法反映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各负责人的名字或岗位的,需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同时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满足的最高档次得分。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不符合的不得分。
7.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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