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和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政 (略) | ||
(略) 域 | 政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1: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宋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政 (略) 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先生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宋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HL-招(2024-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和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政和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
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ZHHL-招(2024-019)
致各潜在供应商:
原采购文件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商务项(F3×A3)
5.服务保障(一) | 1.5 |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开展期间明确1名专人在采购人指定场所驻点办公开展数据审核与汇总分析的,得1.5分。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7.服务保障(三) | 3 | 根据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外业自有的机动车辆进行评分:提供5台机动车辆的得3分;4台机动车辆的得2分;3台机动车辆的得1分,满分3分。(自有车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车辆保险、车辆购置发票;) |
现更正为:
5.服务保障(一) | 3.0 |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开展期间明确1名专人在采购人指定场所驻点办公开展数据审核与汇总分析的,得3.0分。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7.服务保障(三) | 1.5 | 根据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外业自有的机动车辆进行评分:提供5台机动车辆的得1.5分;4台机动车辆的得1分;3台机动车辆的得0.5分,满分1.5分。(自有车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车辆保险、车辆购置发票;) |
采购人:政 (略)
代理机构:福建 (略)
2024年12月20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 (略)
地址: (略) 政 (略) 3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联系方式:小宋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宋
电 话: (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和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政 (略) | ||
(略) 域 | 政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1: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宋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政 (略) 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先生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宋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HL-招(2024-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和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政和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
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ZHHL-招(2024-019)
致各潜在供应商:
原采购文件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商务项(F3×A3)
5.服务保障(一) | 1.5 |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开展期间明确1名专人在采购人指定场所驻点办公开展数据审核与汇总分析的,得1.5分。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7.服务保障(三) | 3 | 根据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外业自有的机动车辆进行评分:提供5台机动车辆的得3分;4台机动车辆的得2分;3台机动车辆的得1分,满分3分。(自有车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车辆保险、车辆购置发票;) |
现更正为:
5.服务保障(一) | 3.0 |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开展期间明确1名专人在采购人指定场所驻点办公开展数据审核与汇总分析的,得3.0分。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7.服务保障(三) | 1.5 | 根据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外业自有的机动车辆进行评分:提供5台机动车辆的得1.5分;4台机动车辆的得1分;3台机动车辆的得0.5分,满分1.5分。(自有车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车辆保险、车辆购置发票;) |
采购人:政 (略)
代理机构:福建 (略)
2024年12月20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 (略)
地址: (略) 政 (略) 3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联系方式:小宋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宋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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