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分支箱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分支箱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西南医科 (略) 门诊分支箱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
各相关比选申请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对西南医科 (略) 门诊分支箱改造项目(招标编号:0773-2441GNSCHWQT6722)的比选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1.原比选文件:第四章 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
序号 | 比选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比选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或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 (略) 财务报表或承诺函。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无纳税情况或社保缴纳不足一个月的提供证明材料。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6 |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现更正为:
序号 | 比选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比选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或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 (略) 财务报表或承诺函。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无纳税情况或社保缴纳不足一个月的提供证明材料。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6 |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7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为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或以上级别。 | 提供证明材料。 |
8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 | 提供证明材料。 |
9 |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证明材料。 |
其余内容不变。
请依照更正后要求做好比选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西南医科 (略) 门诊分支箱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
各相关比选申请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对西南医科 (略) 门诊分支箱改造项目(招标编号:0773-2441GNSCHWQT6722)的比选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1.原比选文件:第四章 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
序号 | 比选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比选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或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 (略) 财务报表或承诺函。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无纳税情况或社保缴纳不足一个月的提供证明材料。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6 |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现更正为:
序号 | 比选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比选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或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 (略) 财务报表或承诺函。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无纳税情况或社保缴纳不足一个月的提供证明材料。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6 |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
7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为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或以上级别。 | 提供证明材料。 |
8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 | 提供证明材料。 |
9 |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证明材料。 |
其余内容不变。
请依照更正后要求做好比选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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