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大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答疑书三-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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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大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答疑书三-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4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26,188,96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站前大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书(三)

各潜在投标人:

疑问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不含)”请问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是否以投标总报价来计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投标报价时,单价及合价是否均保留两位小数?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三、招标文件“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疑问:建议条款修改为“因发包人违约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另按合同价款的 1‰支付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四、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 %或人民币金额为: #元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1 %或人民币金额为: / 。

疑问:建议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天、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1 %或人民币金额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五、4.2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2) 3 %的工程款;

疑问: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要求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建议修改为“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 ;”。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六、电气工程【电力工程】单价部分的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多了一个“分部小计”,请问是否可以空着不填?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七、按照招标公告,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日,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计算工期为1002日历天。

因投标函附 (略) ,需填写XX日历天,请问,此处,是否可填写1002日历天?

回复:详见本项目答疑书二回复内容。

疑问八、招标文件未对其他一般管理人员有要求,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请问:以上所述一般管理人员,是否待中标人确定,再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备一般管理人员进场施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请问,是否无须提供财报附注部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若为省外企业,所配备的人员须按四川省相关文件规定,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川备案。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业企业在川中标后,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包括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的承包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园林、检测项目人员信息。

请问:上述招标文件内容,是否理解为,若为省外企业,所配备的人员须按四川省相关文件规定,在川中标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川备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一 、能否提供CAD版本总平面图纸。

回复:总平面图纸已提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遂宁 (略) (略)

2024年12月20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4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26,188,96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站前大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书(三)

各潜在投标人:

疑问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不含)”请问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是否以投标总报价来计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投标报价时,单价及合价是否均保留两位小数?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三、招标文件“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疑问:建议条款修改为“因发包人违约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另按合同价款的 1‰支付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四、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 %或人民币金额为: #元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1 %或人民币金额为: / 。

疑问:建议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天、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1 %或人民币金额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五、4.2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2) 3 %的工程款;

疑问: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要求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建议修改为“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 ;”。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六、电气工程【电力工程】单价部分的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多了一个“分部小计”,请问是否可以空着不填?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七、按照招标公告,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日,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计算工期为1002日历天。

因投标函附 (略) ,需填写XX日历天,请问,此处,是否可填写1002日历天?

回复:详见本项目答疑书二回复内容。

疑问八、招标文件未对其他一般管理人员有要求,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请问:以上所述一般管理人员,是否待中标人确定,再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备一般管理人员进场施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请问,是否无须提供财报附注部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若为省外企业,所配备的人员须按四川省相关文件规定,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川备案。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业企业在川中标后,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包括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的承包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园林、检测项目人员信息。

请问:上述招标文件内容,是否理解为,若为省外企业,所配备的人员须按四川省相关文件规定,在川中标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川备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一 、能否提供CAD版本总平面图纸。

回复:总平面图纸已提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遂宁 (略)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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