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铁路-施工(方法二)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建宜昌至涪 (略) (湖北段)站前工程补遗书 编号:HBSJ-#TL-#~#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新建宜昌至涪 (略) (湖北段)站前工程(项目名称)YFHBZQ-2~YFHBZQ-14、YFHBZQ-16(标段名称)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 1.招标人澄清公告(1)提供的修改后的YFHBZQ-5标表4-4(一)#供材料表中序号74和序号80数量计列重复,现予以修改,删除序号第80。YFHBZQ-5标最高投标限价由#元调整为#元。 2.招标人澄清公告(1)提供的修改后的YFHBZQ-6标表4-4(一)#供材料表中序号55和序号61数量计列重复,现予以修改,删除序号第61。YFHBZQ-6标最高投标限价由#元调整为#元。 3.YFHBZQ-2~YFHBZQ-14标、YFHBZQ-16标总工期修改为21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2025年2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2031年2月6日”,节点工期对应修改,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指导性施组对应修改,后续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指导性施组。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步调整。招标文件信誉要求“近3年”、“前3年”时间对应修改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3日”,近1年时间对应修改为“2024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3日”。 5.招标文件已修改,请各标段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长 (略)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20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铁路-施工(方法二)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建宜昌至涪 (略) (湖北段)站前工程补遗书 编号:HBSJ-#TL-#~#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新建宜昌至涪 (略) (湖北段)站前工程(项目名称)YFHBZQ-2~YFHBZQ-14、YFHBZQ-16(标段名称)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 1.招标人澄清公告(1)提供的修改后的YFHBZQ-5标表4-4(一)#供材料表中序号74和序号80数量计列重复,现予以修改,删除序号第80。YFHBZQ-5标最高投标限价由#元调整为#元。 2.招标人澄清公告(1)提供的修改后的YFHBZQ-6标表4-4(一)#供材料表中序号55和序号61数量计列重复,现予以修改,删除序号第61。YFHBZQ-6标最高投标限价由#元调整为#元。 3.YFHBZQ-2~YFHBZQ-14标、YFHBZQ-16标总工期修改为21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2025年2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2031年2月6日”,节点工期对应修改,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指导性施组对应修改,后续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指导性施组。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步调整。招标文件信誉要求“近3年”、“前3年”时间对应修改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3日”,近1年时间对应修改为“2024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3日”。 5.招标文件已修改,请各标段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长 (略)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2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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