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智慧养老中心软装采购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智慧养老中心软装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智慧养老中心软装采购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W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评分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生产设备如下:“投标人具有下列设备:1.UV底漆面漆辊涂线;2.自动喷涂线配喷涂机器人;3.七通道家具力学试验机”;评分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所投产品认证及质量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以下有效认证:(1)有害物质限量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木制家具、金属家具、椅类(沙发)、床垫);(2)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或者中国环保标志产品认证(CQC)”;以上两条都是针对制造商投标人的要求,对于具备服务能力的代理商和集成商以上资质是否可以让制造商授权?
答:此两项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评分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质量保障原材料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以下原材料的检测报告:1.海绵;2.油漆;3.纤维板;4.胶粘剂;5.皮革;6.布料;7.窗帘及隔帘;8.PVC封边”,以上资料是否要求送检方必须为投标人,可否授权?
答:此项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软装供货及安装业绩”,本项目为智慧养老项目,有别于传统的软装项目,对于业绩要求是否应该调整为提供养老相关的业绩证明,这样便于业主选出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供应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评分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价格分“①确定评标价,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②确定评标基准价,以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最低价作为基准价是否合理,对于没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很有可能靠低价冲标,如何保证项目交付品质?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由投标人提供,如:软装适老化能力、适老化服务专业人员能力、适老产品专利、所投产品认证及质量要求、投标人资信认证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料。请问是否可以更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提供”?
答:此部分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评分标准中“软装适老化能力”要求的资料与“适老产品专利”属于同类证明材料,存在重复打分现象,建议保留“适老产品专利”即可?
答:以上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从不同角度考察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因此按招标文件执行。
7.关于“适老化服务专业人员能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合理建议修改为:提供制作家具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如木工证、油漆工证、电工证、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或删除?
答:本项目服务于老年人群,要求具备相关服务能力,满足项目深化设计时的有效沟通。适老化家具是家具类型中的特殊类别,对家具的功能性有特定需求,要求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因此按招标文件执行。
8.投标人生产设备名称存在指定唯一性,国家对生产设备名称没有统一标准规定,每个厂家订货名称都不同,但实为同类设备且具有同等功能,是否可以得分?
答:因生产厂家对生产设备的名称无法做到统一,故若投标人提供的生产设备与上述评分项中的生产设备名称不一致,但实为具有相同功能的生产设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须同时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如: (略) 截图或设备彩页或设备铭牌或生产厂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与上述评分项所要求的同一种设备进行评审。
9.关于社会责任认证证书,该证书与本项目无关,且属于冷门证书,家具行业应用并不广泛,不能因某个别厂家满足此要求来设定评分标准,存在指定供应商行为,建议修改为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本项目服务于老年人群,适老化家具是家具类型中的特殊类别,对投标人服务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考量,因此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本项目涉及以下两种款式的药柜,材质和图片不匹配,根据材质描述应为第2种钢木结合的,但是第一种配图为全钢制,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发布的招标清单描述为准。
11.关于以下怀旧老物件1套和运动类装饰摆件5套具体包含哪些东西,因不同物件价格不一样,不便于投标人报价,请明确。
答:怀旧老物件主要针对于认知证障碍的老人,怀旧疗法场景设置需要搭配一些有年代感的家具、电器设施,例如:怀旧录音机,怀旧电视机,怀旧播放器等装饰老物品摆件,尺寸控制在40-60厘米,满足康复训练场景需求,及增强社交等。场景装饰柜内装饰摆件用于日常的趣味性运动,增强动手能力。如木头人单双杠模型,益智手球可拆卸模型,包胶哑铃摆件等。材质:木质、橡胶、金属等。尺寸:15-25厘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各投标人需按照参考样式和尺寸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2.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生产设备。问题:我司非制造企业,生产设备由我司制造商提供是否可以,可提供《制造商生产证明函》?
答:此项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所投产品认证及质量要求。问题:我司非制造企业,有害物质限量产品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由我司制造商提供是否可以,可提供《制造商生产证明函》。
答:此项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质量保障+原材料检测报告。问题:我司非制造企业,原材料检测报告由我司制造商提供是否可以,可提供《制造商生产证明函》。
答:此项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适老产品专利。问题一,产品具备专利的同时必须同时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查报告?
答:不需要,详见第二部分调整第2项。
16.招标文件内“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招标范围2.3.1”要求: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程竣工后工完场清,相关完成面要求精保洁标准。问题:精保洁的标准程度是什么?
答:精保洁的标准程度:达到入住标准,无需二次深化保洁。
17.招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5#一至七层养护楼-子表格-序号27-药柜。问题:材质与图片不符合,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发布的招标清单描述为准。
18.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提供软装设计方案。问题:是否能提供相应的效果图?如果没有效果图是否能提供现场的实际场景图?
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平面图纸,投标人自行踏勘获取详细信息。
19.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适老化服务专业人员能力。问题:软装家具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 (略) 络搜索,如百度,此证不存在。
答:提供适老化服务类能力证明即可,不局限于以上证书,因此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招标文件中评分项“软装适老化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适老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适应性、舒适性、功能性、耐用性、环保性、人性化)及其适老化成果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注:适老化成果证明材料可提供已完成产品图片及功能说明”,
请问投标人提供的适老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适应性、舒适性、功能性、耐用性、环保性、人性化)此项评分是要求投标人提供哪些证明。是只要提供已完成产品图片及功能说明就可以了吗?
答:是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招标文件中评分项“投标人业绩”,请问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满足金额不少于*元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招标文件中评分项“投标人生产设备:1.UV底漆面漆辊涂线;
2.自动喷涂线配喷涂机器人;3.七通道家具力学试验机”,因各个企业在购买相关设备过程中,对相关设备名称并不统一,指定设备名称,具有指定潜在供应商行为;如“UV底漆面漆辊涂线”,我公司此项设备合同及发票名称为“UV线”,满足底漆面漆辊涂功能,是否认可?
答:详见第8项答复。
23.招标文件中评分项“所投产品认证及质量要求(1)有害物质限量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木制家具、金属家具、椅类(沙发)、床垫)”此项证书颁发的机构不同,证书名称及认证范围名称有所不同,如证书名称为“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实木家具、人造板家具、钢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椅类、沙发)、床垫,是否认可?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4.问题:适老产品专利,请问专利名称没有“适老”字样,但是专利产品适用老年人,如:拐杖、轮椅、辅助用具等是否可以得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即可,详见第二部分调整第2项。
25.适老产品专利提供生产厂家的,是否可以得分?
答:不予认可。
26.招标文件评分项“质量保障+原材料检测报告:1.海绵;2.油漆;3.纤维板;4.胶粘剂;5.皮革;6.布料;7.窗帘及隔帘;8.PVC封边”,为避免评标过程中,有异议,我公司在招标清单中找出相关原材料技术参数及等级要求,如下表:
名称 | 检测要求 |
海绵 | 高密度海绵,海绵密度≥42 |
油漆 | 一线品牌环保油漆 |
纤维板 | 国家E1级中纤板 |
胶粘剂 | 符合国家标准 |
皮革 | 西皮:符合国家标准 |
布料 | 符合国家标准 |
窗帘及隔帘 | 符合国家标准 |
PVC封边 | 符合国家标准 |
请问,我公司是否就按照上表的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即可得分?
答:招标文件表述很清晰,所投产品原材料以满足本次招标清单内技术参数及等级要求为前提,因此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调整
1.招标清单中的所有浴室凳尺寸现调整为:尺寸不低于600mm*380mm*700mm。样式如下图,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各投标人需按照下图所示的参考样式和尺寸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评审因素“适老产品专利”的评审标准现调整如下:“投标人获得适老产品专利证书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6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国家 (略) 专利检 (略) 站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专利证书中须包含适老产品名称;(2)同时提供适老产品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包含产品适老功能介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向北150米
联系人:陶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12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智慧养老中心软装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智慧养老中心软装采购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W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评分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生产设备如下:“投标人具有下列设备:1.UV底漆面漆辊涂线;2.自动喷涂线配喷涂机器人;3.七通道家具力学试验机”;评分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所投产品认证及质量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以下有效认证:(1)有害物质限量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木制家具、金属家具、椅类(沙发)、床垫);(2)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或者中国环保标志产品认证(CQC)”;以上两条都是针对制造商投标人的要求,对于具备服务能力的代理商和集成商以上资质是否可以让制造商授权?
答:此两项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评分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质量保障原材料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以下原材料的检测报告:1.海绵;2.油漆;3.纤维板;4.胶粘剂;5.皮革;6.布料;7.窗帘及隔帘;8.PVC封边”,以上资料是否要求送检方必须为投标人,可否授权?
答:此项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软装供货及安装业绩”,本项目为智慧养老项目,有别于传统的软装项目,对于业绩要求是否应该调整为提供养老相关的业绩证明,这样便于业主选出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供应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评分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价格分“①确定评标价,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②确定评标基准价,以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最低价作为基准价是否合理,对于没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很有可能靠低价冲标,如何保证项目交付品质?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由投标人提供,如:软装适老化能力、适老化服务专业人员能力、适老产品专利、所投产品认证及质量要求、投标人资信认证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料。请问是否可以更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提供”?
答:此部分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评分标准中“软装适老化能力”要求的资料与“适老产品专利”属于同类证明材料,存在重复打分现象,建议保留“适老产品专利”即可?
答:以上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从不同角度考察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因此按招标文件执行。
7.关于“适老化服务专业人员能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合理建议修改为:提供制作家具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如木工证、油漆工证、电工证、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或删除?
答:本项目服务于老年人群,要求具备相关服务能力,满足项目深化设计时的有效沟通。适老化家具是家具类型中的特殊类别,对家具的功能性有特定需求,要求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因此按招标文件执行。
8.投标人生产设备名称存在指定唯一性,国家对生产设备名称没有统一标准规定,每个厂家订货名称都不同,但实为同类设备且具有同等功能,是否可以得分?
答:因生产厂家对生产设备的名称无法做到统一,故若投标人提供的生产设备与上述评分项中的生产设备名称不一致,但实为具有相同功能的生产设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须同时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如: (略) 截图或设备彩页或设备铭牌或生产厂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与上述评分项所要求的同一种设备进行评审。
9.关于社会责任认证证书,该证书与本项目无关,且属于冷门证书,家具行业应用并不广泛,不能因某个别厂家满足此要求来设定评分标准,存在指定供应商行为,建议修改为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本项目服务于老年人群,适老化家具是家具类型中的特殊类别,对投标人服务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考量,因此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本项目涉及以下两种款式的药柜,材质和图片不匹配,根据材质描述应为第2种钢木结合的,但是第一种配图为全钢制,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发布的招标清单描述为准。
11.关于以下怀旧老物件1套和运动类装饰摆件5套具体包含哪些东西,因不同物件价格不一样,不便于投标人报价,请明确。
答:怀旧老物件主要针对于认知证障碍的老人,怀旧疗法场景设置需要搭配一些有年代感的家具、电器设施,例如:怀旧录音机,怀旧电视机,怀旧播放器等装饰老物品摆件,尺寸控制在40-60厘米,满足康复训练场景需求,及增强社交等。场景装饰柜内装饰摆件用于日常的趣味性运动,增强动手能力。如木头人单双杠模型,益智手球可拆卸模型,包胶哑铃摆件等。材质:木质、橡胶、金属等。尺寸:15-25厘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各投标人需按照参考样式和尺寸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2.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生产设备。问题:我司非制造企业,生产设备由我司制造商提供是否可以,可提供《制造商生产证明函》?
答:此项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所投产品认证及质量要求。问题:我司非制造企业,有害物质限量产品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由我司制造商提供是否可以,可提供《制造商生产证明函》。
答:此项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质量保障+原材料检测报告。问题:我司非制造企业,原材料检测报告由我司制造商提供是否可以,可提供《制造商生产证明函》。
答:此项为考察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略) 场调研有多家满足,不具有限定性,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适老产品专利。问题一,产品具备专利的同时必须同时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查报告?
答:不需要,详见第二部分调整第2项。
16.招标文件内“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招标范围2.3.1”要求: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程竣工后工完场清,相关完成面要求精保洁标准。问题:精保洁的标准程度是什么?
答:精保洁的标准程度:达到入住标准,无需二次深化保洁。
17.招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5#一至七层养护楼-子表格-序号27-药柜。问题:材质与图片不符合,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发布的招标清单描述为准。
18.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提供软装设计方案。问题:是否能提供相应的效果图?如果没有效果图是否能提供现场的实际场景图?
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平面图纸,投标人自行踏勘获取详细信息。
19.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适老化服务专业人员能力。问题:软装家具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 (略) 络搜索,如百度,此证不存在。
答:提供适老化服务类能力证明即可,不局限于以上证书,因此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招标文件中评分项“软装适老化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适老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适应性、舒适性、功能性、耐用性、环保性、人性化)及其适老化成果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注:适老化成果证明材料可提供已完成产品图片及功能说明”,
请问投标人提供的适老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适应性、舒适性、功能性、耐用性、环保性、人性化)此项评分是要求投标人提供哪些证明。是只要提供已完成产品图片及功能说明就可以了吗?
答:是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招标文件中评分项“投标人业绩”,请问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满足金额不少于*元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招标文件中评分项“投标人生产设备:1.UV底漆面漆辊涂线;
2.自动喷涂线配喷涂机器人;3.七通道家具力学试验机”,因各个企业在购买相关设备过程中,对相关设备名称并不统一,指定设备名称,具有指定潜在供应商行为;如“UV底漆面漆辊涂线”,我公司此项设备合同及发票名称为“UV线”,满足底漆面漆辊涂功能,是否认可?
答:详见第8项答复。
23.招标文件中评分项“所投产品认证及质量要求(1)有害物质限量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木制家具、金属家具、椅类(沙发)、床垫)”此项证书颁发的机构不同,证书名称及认证范围名称有所不同,如证书名称为“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实木家具、人造板家具、钢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椅类、沙发)、床垫,是否认可?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4.问题:适老产品专利,请问专利名称没有“适老”字样,但是专利产品适用老年人,如:拐杖、轮椅、辅助用具等是否可以得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即可,详见第二部分调整第2项。
25.适老产品专利提供生产厂家的,是否可以得分?
答:不予认可。
26.招标文件评分项“质量保障+原材料检测报告:1.海绵;2.油漆;3.纤维板;4.胶粘剂;5.皮革;6.布料;7.窗帘及隔帘;8.PVC封边”,为避免评标过程中,有异议,我公司在招标清单中找出相关原材料技术参数及等级要求,如下表:
名称 | 检测要求 |
海绵 | 高密度海绵,海绵密度≥42 |
油漆 | 一线品牌环保油漆 |
纤维板 | 国家E1级中纤板 |
胶粘剂 | 符合国家标准 |
皮革 | 西皮:符合国家标准 |
布料 | 符合国家标准 |
窗帘及隔帘 | 符合国家标准 |
PVC封边 | 符合国家标准 |
请问,我公司是否就按照上表的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即可得分?
答:招标文件表述很清晰,所投产品原材料以满足本次招标清单内技术参数及等级要求为前提,因此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调整
1.招标清单中的所有浴室凳尺寸现调整为:尺寸不低于600mm*380mm*700mm。样式如下图,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各投标人需按照下图所示的参考样式和尺寸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评审因素“适老产品专利”的评审标准现调整如下:“投标人获得适老产品专利证书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6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国家 (略) 专利检 (略) 站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专利证书中须包含适老产品名称;(2)同时提供适老产品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包含产品适老功能介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向北150米
联系人:陶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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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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