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供应商信息:仁济西院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含排污许可变更事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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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供应商信息:仁济西院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含排污许可变更事宜项目


一、总体要求:

上海交 (略) (略) 拟对下述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二、项目名称:西院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含排污许可变更事宜)项目

三、服务期限: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和排污许可证变更。

四、服务地点: (略) (略) (略) 145号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响应文件无效。

六、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项目要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根据《 (略) 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 (略) (略) 关于开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通知》(沪环保办〔2015〕51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西院于2017年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略) 备案通过(备案编号为(略)-2017-006-L)。现备案时间已超3年,且应急物资、应急管理人员等发生变动,因此需要重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另因环保部门对排污许可证执证单位新的监测要 (略) 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咨询服务项目需符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略))》《 (略)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和《 (略)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

八、比选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单(要求为人民币报价);

2、资格证明文件:

2.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2、法定代表授权书;

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服务方案:包括项目需求理解、项目进度安排、具体实施计划、服务内容等;

4、项目实施人员基本情况;

5、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承诺、质量保障承诺、应急预案等内容;

6、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

7、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材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略) 公章,必须承诺具有真实、正确、有效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并放入文件袋封口,封口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同时在文件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电子版1份。

九、提交比选文件时间、比选文件送达地址及递交方式:

1、提交比选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00,下午13:30-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送达地址:

地址: (略) 160号4B号楼205室基建中心办公室

3、递交方式:供应商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交 (略) (略)

联系人:奚雯倩、张欣

联系方式:(略)

十一、其他:成 (略) 通知办理相应手续,未成交单位恕不一一通知。

上海交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



一、总体要求:

上海交 (略) (略) 拟对下述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二、项目名称:西院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含排污许可变更事宜)项目

三、服务期限: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和排污许可证变更。

四、服务地点: (略) (略) (略) 145号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响应文件无效。

六、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项目要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根据《 (略) 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 (略) (略) 关于开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通知》(沪环保办〔2015〕51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西院于2017年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略) 备案通过(备案编号为(略)-2017-006-L)。现备案时间已超3年,且应急物资、应急管理人员等发生变动,因此需要重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另因环保部门对排污许可证执证单位新的监测要 (略) 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咨询服务项目需符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略))》《 (略)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和《 (略)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

八、比选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单(要求为人民币报价);

2、资格证明文件:

2.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2、法定代表授权书;

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服务方案:包括项目需求理解、项目进度安排、具体实施计划、服务内容等;

4、项目实施人员基本情况;

5、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承诺、质量保障承诺、应急预案等内容;

6、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

7、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材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略) 公章,必须承诺具有真实、正确、有效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并放入文件袋封口,封口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同时在文件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电子版1份。

九、提交比选文件时间、比选文件送达地址及递交方式:

1、提交比选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00,下午13:30-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送达地址:

地址: (略) 160号4B号楼205室基建中心办公室

3、递交方式:供应商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交 (略) (略)

联系人:奚雯倩、张欣

联系方式:(略)

十一、其他:成 (略) 通知办理相应手续,未成交单位恕不一一通知。

上海交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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