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巴东县太矶头大桥照明提升工程(标段编号ESBD-*QT-*)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性能指标”在响应性评审标准中删除。 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相关内容修改为: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场监管 (略) ” (略) 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 (略) 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格式自拟。(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3、招标文件中“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3月5日,则近5年是指2009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4日。 4、本次补遗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次发布的招标补遗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内容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巴东县云利资产 (略) 2024年12月22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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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巴东县太矶头大桥照明提升工程(标段编号ESBD-*QT-*)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性能指标”在响应性评审标准中删除。 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相关内容修改为: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场监管 (略) ” (略) 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 (略) 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格式自拟。(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3、招标文件中“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3月5日,则近5年是指2009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4日。 4、本次补遗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次发布的招标补遗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内容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巴东县云利资产 (略) 2024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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