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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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的更正公告

(编号:QWZFCG24122)2024年度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WZF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4.支付期限及额度”第二款及第三款2、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无息);
3、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2、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
3、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2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 (略) 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
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 (略) 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
3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发包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 (略) 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
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发包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 (略) 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
4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1 支付期限及额度:”第一款及第二款1、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无息);
2、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1、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
2、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5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六、其他”第三款3、本工程保修金额:结算后,扣留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3、本工程保修金额:结算后,扣留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略) (略) 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孙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古塘 (略) 999号西幢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鲁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

地 址:宁波 (略) (略) 29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编号:QWZFCG24122)2024年度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WZF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4.支付期限及额度”第二款及第三款2、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无息);
3、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2、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
3、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2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 (略) 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
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 (略) 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
3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发包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 (略) 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
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发包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 (略) 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
4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1 支付期限及额度:”第一款及第二款1、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无息);
2、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1、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
2、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5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六、其他”第三款3、本工程保修金额:结算后,扣留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3、本工程保修金额:结算后,扣留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略) (略) 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孙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古塘 (略) 999号西幢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鲁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

地 址:宁波 (略) (略) 29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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