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建设项目第WHSJ-2、3合同段第WHSG-4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支座及其附件询比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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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建设项目第WHSJ-2、3合同段第WHSG-4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支座及其附件询比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采购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 (略) (略) G219线温泉至霍 (略) 建设项目第WHSJ-2、3合同段第WHSG-4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支座及其附件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2024YXBB-ZJJGYFGS-0328)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浙 (略) (略) G219线温泉至霍 (略) 建设项目第WHSJ-2、3合同段第WHSG-4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支座及其附件询比采购项目响应保证金递交澄清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22条 响应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形式

澄清内容: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金额。

响应保证金金额:5000元(不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2%)

响应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如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采购人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其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浙 (略) (略) G219线温泉至霍 (略) 建设项目第WHSG-4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 (略) 霍尔果斯支行

账号:(略)(略)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4年12月25日10:00点前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 (略) (略) G219线温泉至霍 (略) 建设项目第WHSJ-2、3合同段第WHSG-4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

2024年12月23日

采购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 (略) (略) G219线温泉至霍 (略) 建设项目第WHSJ-2、3合同段第WHSG-4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支座及其附件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2024YXBB-ZJJGYFGS-0328)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浙 (略) (略) G219线温泉至霍 (略) 建设项目第WHSJ-2、3合同段第WHSG-4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支座及其附件询比采购项目响应保证金递交澄清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22条 响应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形式

澄清内容: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金额。

响应保证金金额:5000元(不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2%)

响应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如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采购人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其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浙 (略) (略) G219线温泉至霍 (略) 建设项目第WHSG-4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 (略) 霍尔果斯支行

账号:(略)(略)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4年12月25日10:00点前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 (略) (略) G219线温泉至霍 (略) 建设项目第WHSJ-2、3合同段第WHSG-4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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