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智慧城市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四川省犍为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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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56,1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犍 (略) 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四川省犍为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低于成本报价中“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内容变更为:“满足以下条件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投标报价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85%(不含)的”。 二、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类似项目业绩内容变更为:
三、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内容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1月10日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其余事项不变。 招标人:犍 (略)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24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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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56,1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犍 (略) 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四川省犍为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低于成本报价中“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内容变更为:“满足以下条件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投标报价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85%(不含)的”。 二、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类似项目业绩内容变更为:
三、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内容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1月10日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其余事项不变。 招标人:犍 (略)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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