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与总部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招标变更
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与总部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招标变更
(略) 市公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该项目 * 日在 (略) 市公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了“ (略) 潼湖生态智慧区规 (略)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惠公易采【 * 号)” (略) 。因笔误,现对原资格预审文件作出澄清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12的“八、预审小组的组成”中,“……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作为预审小组成员,评审专家5人,……”,现修改为“……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作为预审小组成员,评审专家6人,……”。
2、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16的备注内容修改为“联合体投标可以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或牵头人)盖章,本声明函原件应装订在文件正本中”。
3、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20、P31页中第2点的内容修改为“2.申请人 (略) 在地 (略) (略)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装订在文件正本中)”。
4、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21页中“附录2.6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的备注内容修改为“ (略) 列设备的数量为最低要求,不代表最终的设备需求。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和施工经验,在满足最低要求 (略) 增加数量。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时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递交“承诺函”,并附上上述《附录2.6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格(不需另附证明材料)”。
5、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31页“表9商业信誉表”,统一《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6、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33页中“附件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适用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第六条修改为“六、本协议书一式六份,联合体各成员各执两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中各提供一份(原件应装订在文件正本中)”;P34页《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适用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第六条修改为“六、本协议书一式八份,联合体各成员各执两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中各提供一份(原件应装订在文件正本中)”。
(一)项目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 (略) 潼湖生态智慧区规 (略) (采购主体);
(略) (略) 有限公司(实施主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二)集中采购机构(简称集采机构)
单位名称: (略) 市公 (略)
地点: (略) 市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 (略)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公 (略)
* 日
(略) 市公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该项目 * 日在 (略) 市公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了“ (略) 潼湖生态智慧区规 (略)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惠公易采【 * 号)” (略) 。因笔误,现对原资格预审文件作出澄清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12的“八、预审小组的组成”中,“……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作为预审小组成员,评审专家5人,……”,现修改为“……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作为预审小组成员,评审专家6人,……”。
2、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16的备注内容修改为“联合体投标可以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或牵头人)盖章,本声明函原件应装订在文件正本中”。
3、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20、P31页中第2点的内容修改为“2.申请人 (略) 在地 (略) (略)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装订在文件正本中)”。
4、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21页中“附录2.6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的备注内容修改为“ (略) 列设备的数量为最低要求,不代表最终的设备需求。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和施工经验,在满足最低要求 (略) 增加数量。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时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递交“承诺函”,并附上上述《附录2.6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格(不需另附证明材料)”。
5、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31页“表9商业信誉表”,统一《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6、对《 (略) 潼湖生态智慧 (略) 经济区首期道路、智慧大道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33页中“附件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适用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第六条修改为“六、本协议书一式六份,联合体各成员各执两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中各提供一份(原件应装订在文件正本中)”;P34页《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适用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第六条修改为“六、本协议书一式八份,联合体各成员各执两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中各提供一份(原件应装订在文件正本中)”。
(一)项目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 (略) 潼湖生态智慧区规 (略) (采购主体);
(略) (略) 有限公司(实施主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二)集中采购机构(简称集采机构)
单位名称: (略) 市公 (略)
地点: (略) 市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 (略)
联系人: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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