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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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贵州 (略)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

8.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现在修改为:

8.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3、增加环保设备相关规格、数据内容,详细内容在答疑澄清文件扫描件和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前附表8.5项第三点。

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贵州 (略) (华联世纪 (略) )
2024年12月25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贵州 (略)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

8.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现在修改为:

8.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3、增加环保设备相关规格、数据内容,详细内容在答疑澄清文件扫描件和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前附表8.5项第三点。

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贵州 (略) (华联世纪 (略) )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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