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汽油、柴油及配送集中采购项目新疆地区澄清公告
广州 (略) 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广 (略) (略) 2025年汽油、柴油及配送集中采购项目( (略) )(项目编号:YG#)采购公告,现对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更正修改如下。凡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 (略) ,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认真编制响应文件。现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四条一般要求,第(二)点采购服务费第2小点:
成交供应商须向广州 (略) 一次性交纳的采购服务费,如项目存在多标包成交情况,请以标包为单位缴纳采购服务费,根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的采购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货物类采购 |
#元以下 | 1.5% |
#元(含)-#元部分 | 1.1% |
#元(含)-#元部分 | 0.8% |
#元(含)-#元部分 | 0.5% |
#元(含)-1亿元部分 | 0.25% |
1亿元(含)-5亿元部分 | 0.05% |
5亿元(含)-10亿元部分 | 0.035% |
10亿元(含)-50亿元部分 | 0.008% |
50亿元(含)-100亿元部分 | 0.006% |
100亿元(含)以上 | 0.004% |
(2)采购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如按上述标准计算后金额低于#,则本项目最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4)采购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
变更为:
成交供应商须向广州 (略) 一次性交纳的采购服务费,如项目存在多标包成交情况,请以标包为单位缴纳采购服务费,根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的采购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货物类采购 |
#元以下 | 1.5% |
#元(含)-#元部分 | 1.1% |
#元(含)-#元部分 | 0.8% |
#元(含)-#元部分 | 0.5% |
#元(含)-1亿元部分 | 0.25% |
1亿元(含)-5亿元部分 | 0.05% |
5亿元(含)-10亿元部分 | 0.035% |
10亿元(含)-50亿元部分 | 0.008% |
50亿元(含)-100亿元部分 | 0.006% |
100亿元(含)以上 | 0.004% |
(2)采购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采购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
2、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事项
(一)招募人联系方式
招募人名称:广州 (略)
招募人地址: (略) (略) (略) 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联系人:詹女士、#先生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mail:*@*ttp://**
(二)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 (略) 技术客 (略) 理。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
特此公告。
招募人:广州 (略)
日期:2024年12月25日
广州 (略) 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广 (略) (略) 2025年汽油、柴油及配送集中采购项目( (略) )(项目编号:YG#)采购公告,现对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更正修改如下。凡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 (略) ,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认真编制响应文件。现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四条一般要求,第(二)点采购服务费第2小点:
成交供应商须向广州 (略) 一次性交纳的采购服务费,如项目存在多标包成交情况,请以标包为单位缴纳采购服务费,根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的采购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货物类采购 |
#元以下 | 1.5% |
#元(含)-#元部分 | 1.1% |
#元(含)-#元部分 | 0.8% |
#元(含)-#元部分 | 0.5% |
#元(含)-1亿元部分 | 0.25% |
1亿元(含)-5亿元部分 | 0.05% |
5亿元(含)-10亿元部分 | 0.035% |
10亿元(含)-50亿元部分 | 0.008% |
50亿元(含)-100亿元部分 | 0.006% |
100亿元(含)以上 | 0.004% |
(2)采购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如按上述标准计算后金额低于#,则本项目最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4)采购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
变更为:
成交供应商须向广州 (略) 一次性交纳的采购服务费,如项目存在多标包成交情况,请以标包为单位缴纳采购服务费,根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的采购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货物类采购 |
#元以下 | 1.5% |
#元(含)-#元部分 | 1.1% |
#元(含)-#元部分 | 0.8% |
#元(含)-#元部分 | 0.5% |
#元(含)-1亿元部分 | 0.25% |
1亿元(含)-5亿元部分 | 0.05% |
5亿元(含)-10亿元部分 | 0.035% |
10亿元(含)-50亿元部分 | 0.008% |
50亿元(含)-100亿元部分 | 0.006% |
100亿元(含)以上 | 0.004% |
(2)采购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采购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
2、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事项
(一)招募人联系方式
招募人名称:广州 (略)
招募人地址: (略) (略) (略) 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联系人:詹女士、#先生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mail:*@*ttp://**
(二)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 (略) 技术客 (略) 理。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
特此公告。
招募人:广州 (略)
日期: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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