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4,472,49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ZCB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2 (略)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 类 GB1 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证书,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应附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变更为“业绩证明材料:①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成业绩附发包人出具的提交成果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②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原招标文件“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或新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附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人: (略) 2024年10月25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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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4,472,49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ZCB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2 (略)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 类 GB1 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证书,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应附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变更为“业绩证明材料:①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成业绩附发包人出具的提交成果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②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原招标文件“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或新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附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人: (略) 2024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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