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与互联互通建设项目招标答疑材料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电子病历与互联互通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N2024-36-9564)答疑材料
一、问:《医务管理系统》推荐(科进、江苏星海、上海精宸)品牌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采购文件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列举参考品牌的做法虽然不是直接限定或是指定,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评标委员会造成误导,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2、《医务管理系统》在招标文件中写明有(科进、江苏星海、上海精宸)推荐品牌,给其他潜在投标人造成误解,认为只有推荐的品牌才符合招标要求,从而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参与,导致不公平竞争。因此,这种做法是违规的。
3、为了项目合理、公平, (略) 领导讨论删除(科进、江苏星海、上海精宸)推荐品牌。
答: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相关品牌表述,仅为技术参数的参考,非限制品牌,其他能响应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品牌均可参与投标,不属于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本条款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问:针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功能指标符合程度(18分)” 备注所描述 1)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功能参数要求”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因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项“项目建设具体参数要求”中并没有要求提供软硬件产品类似截图证明材料。 建议备注修改为: 1) 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作为评审依据。
答:评分标准中,以采购需求中“功能参数要求”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若“项目建设具体参数要求”中并没有要求提供软硬件产品类似截图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不提供证明材料。
三、问:针对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中“软件著作权证书4分” P329页, 只要求提供4个著作权登记证书, 而 352页中的附件格式7, 包过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出现了6个著作权的要求,建议删除非评分标准中要求的闭环管理软 (略) 绩效考核指标管理著作权证书 。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删除非评分标准中要求的证书内容。
四、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中:(5)★满足信创要求;本次新建业务核心系统( (略) 、HIS、电子病历)符合国家信创要求,兼容国产化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医院在对系统进行信创适配时,免费质保期内免费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对服务和数据进行迁移。提供该产品的信创适配证明文件。例如统信、麒麟、阿里龙晰和华为欧拉等操作系统,达梦数据库、阿里 PolarDB、华为 Open、 高斯、金仓等数据库。
请求答疑:上文中提到:“例如统信、麒麟、阿里龙晰和华为欧拉等操作系统,达梦数据 库、阿里 PolarDB、华 为Open 、 高斯、金仓等数据库。”是要求本次新建业务核心系统( (略) 、HIS 、 电子病历)必须全部适配上面列出的品牌并提供证明,还是只要求有适配上述要求中的某一个或多个品牌即可?
答:本次新建核心业务系统,兼容国产化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投标文件中只要适配要求中列举的某一个品牌即可。
五、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中:二、清单
序号 | 系统名称 | 系统功能模块 | 数量 | 备注 |
7 | 自助机终端(门诊45台、住院45台) | 门诊全功能一体机 | 10台 | 东软、融威众邦、旭辉卓越、东超、远图 |
门诊全功能一体机(无现金模块) | 25台 | |||
非接触式医疗自助终端 | 10台 | |||
住院壁挂自助终端 | 45台 | |||
(略) | 1套 | |||
14 | 医务管理系统 | 医务管理系统 | 1套 | 科进、江苏星海、上海精宸 |
请求答疑:
上述清单中,备注了该产品的品牌范围,是否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就必须要明确 某一个品牌及规格型号,还是可以先按照品牌范围响应招标书要求,具体品牌、型号可以在合同阶段确认。
答:(1)自助机终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产品品牌;其中,响应产品品牌可不唯一,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投标人响应品牌中选择确定,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2)医务管理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产品品牌;其中,响应产品品牌可不唯一,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投标人响应品牌中选择确定,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相关品牌表述,仅为技术参数的参考,非限制品牌,其他能响应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品牌均可参与投标。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六、问:评分办法“软件著作权证书 ”的评分标准如下:
投标人所投以下自主核心软件产品具备著作权登记证书:
1 、电子病历系统
2 、医院信息系统(HIS)
3 、 (略)
4 、临床数据中心 CDR 软件
投标人全部具备以上证书得 4.0分,每少提供一个软件著作权证书扣 1分,扣完 为止。
本项目主要 (略) 、HIS、EMR 等相关内容,第 1 包评分办法“软 件著作权证书 ”的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自主软件系统著作权登记证书,该项要求 (略) 集成能力而没有自主核心软件产品具备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潜在供应商排除 在外。
通过在评分标准中设置“软件著作权证书 ”这一条件,涉嫌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评分标准以获得高分,进而达到恶意控标、 (略) 场公平竞争的违规行为。
建议修改如下:
投标人所投以下软件产品供应商具备著作权登记证书:
1 、电子病历系统
2 、医院信息系统(HIS)
3 、 (略)
4 、临床数据中心 CDR 软件
投标人全部具备以上证书得 4.0 分,每少提供一个软件著作权证书扣 1 分,扣完 为止。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从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出发,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市场上能够满足评标办法的品牌有3家及以上,未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本条款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材料 (略) ,以答疑材料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2024年12月26日
安徽医科大学 (略) 电子病历与互联互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略) 电子病历与互联互通建设项目
1.2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 (略)
1.3 资金来源:银医合作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略)-9564
2.2 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2.3 项目地点: (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安徽医科大学 (略) 电子病历与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最高投标限价:(略)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份自2021年12月1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 (略) 、HIS、EMR)且合同金额在(略)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4.1款规定时间内登录“ (略) ”(网址:http://**,以下称“ (略) ”)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本公告第6.1款,投标人应在截止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 (略) (网址:http://**)
注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略)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详见第二章《附件: (略)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网址:http://**)、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64号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 (略) 大厦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佳、杨婉莹
电话:0551-(略)、(略)
应急客服电话:0551-(略)(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9. 其他事项说明(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略) ”(网址:http://**,以下称“ (略)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 (略) “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 (略) 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 (略) 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 (略) 。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 (略) 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 (略) 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略)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 (略) 投标工具客户端”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电子病历与互联互通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N2024-36-9564)答疑材料
一、问:《医务管理系统》推荐(科进、江苏星海、上海精宸)品牌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采购文件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列举参考品牌的做法虽然不是直接限定或是指定,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评标委员会造成误导,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2、《医务管理系统》在招标文件中写明有(科进、江苏星海、上海精宸)推荐品牌,给其他潜在投标人造成误解,认为只有推荐的品牌才符合招标要求,从而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参与,导致不公平竞争。因此,这种做法是违规的。
3、为了项目合理、公平, (略) 领导讨论删除(科进、江苏星海、上海精宸)推荐品牌。
答: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相关品牌表述,仅为技术参数的参考,非限制品牌,其他能响应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品牌均可参与投标,不属于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本条款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问:针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功能指标符合程度(18分)” 备注所描述 1)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功能参数要求”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因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项“项目建设具体参数要求”中并没有要求提供软硬件产品类似截图证明材料。 建议备注修改为: 1) 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作为评审依据。
答:评分标准中,以采购需求中“功能参数要求”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若“项目建设具体参数要求”中并没有要求提供软硬件产品类似截图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不提供证明材料。
三、问:针对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中“软件著作权证书4分” P329页, 只要求提供4个著作权登记证书, 而 352页中的附件格式7, 包过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出现了6个著作权的要求,建议删除非评分标准中要求的闭环管理软 (略) 绩效考核指标管理著作权证书 。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删除非评分标准中要求的证书内容。
四、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中:(5)★满足信创要求;本次新建业务核心系统( (略) 、HIS、电子病历)符合国家信创要求,兼容国产化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医院在对系统进行信创适配时,免费质保期内免费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对服务和数据进行迁移。提供该产品的信创适配证明文件。例如统信、麒麟、阿里龙晰和华为欧拉等操作系统,达梦数据库、阿里 PolarDB、华为 Open、 高斯、金仓等数据库。
请求答疑:上文中提到:“例如统信、麒麟、阿里龙晰和华为欧拉等操作系统,达梦数据 库、阿里 PolarDB、华 为Open 、 高斯、金仓等数据库。”是要求本次新建业务核心系统( (略) 、HIS 、 电子病历)必须全部适配上面列出的品牌并提供证明,还是只要求有适配上述要求中的某一个或多个品牌即可?
答:本次新建核心业务系统,兼容国产化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投标文件中只要适配要求中列举的某一个品牌即可。
五、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中:二、清单
序号 | 系统名称 | 系统功能模块 | 数量 | 备注 |
7 | 自助机终端(门诊45台、住院45台) | 门诊全功能一体机 | 10台 | 东软、融威众邦、旭辉卓越、东超、远图 |
门诊全功能一体机(无现金模块) | 25台 | |||
非接触式医疗自助终端 | 10台 | |||
住院壁挂自助终端 | 45台 | |||
(略) | 1套 | |||
14 | 医务管理系统 | 医务管理系统 | 1套 | 科进、江苏星海、上海精宸 |
请求答疑:
上述清单中,备注了该产品的品牌范围,是否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就必须要明确 某一个品牌及规格型号,还是可以先按照品牌范围响应招标书要求,具体品牌、型号可以在合同阶段确认。
答:(1)自助机终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产品品牌;其中,响应产品品牌可不唯一,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投标人响应品牌中选择确定,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2)医务管理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产品品牌;其中,响应产品品牌可不唯一,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投标人响应品牌中选择确定,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相关品牌表述,仅为技术参数的参考,非限制品牌,其他能响应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品牌均可参与投标。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六、问:评分办法“软件著作权证书 ”的评分标准如下:
投标人所投以下自主核心软件产品具备著作权登记证书:
1 、电子病历系统
2 、医院信息系统(HIS)
3 、 (略)
4 、临床数据中心 CDR 软件
投标人全部具备以上证书得 4.0分,每少提供一个软件著作权证书扣 1分,扣完 为止。
本项目主要 (略) 、HIS、EMR 等相关内容,第 1 包评分办法“软 件著作权证书 ”的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自主软件系统著作权登记证书,该项要求 (略) 集成能力而没有自主核心软件产品具备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潜在供应商排除 在外。
通过在评分标准中设置“软件著作权证书 ”这一条件,涉嫌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评分标准以获得高分,进而达到恶意控标、 (略) 场公平竞争的违规行为。
建议修改如下:
投标人所投以下软件产品供应商具备著作权登记证书:
1 、电子病历系统
2 、医院信息系统(HIS)
3 、 (略)
4 、临床数据中心 CDR 软件
投标人全部具备以上证书得 4.0 分,每少提供一个软件著作权证书扣 1 分,扣完 为止。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从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出发,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市场上能够满足评标办法的品牌有3家及以上,未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本条款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材料 (略) ,以答疑材料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2024年12月26日
安徽医科大学 (略) 电子病历与互联互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略) 电子病历与互联互通建设项目
1.2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 (略)
1.3 资金来源:银医合作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略)-9564
2.2 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2.3 项目地点: (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安徽医科大学 (略) 电子病历与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最高投标限价:(略)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份自2021年12月1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 (略) 、HIS、EMR)且合同金额在(略)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4.1款规定时间内登录“ (略) ”(网址:http://**,以下称“ (略) ”)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本公告第6.1款,投标人应在截止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 (略) (网址:http://**)
注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略)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详见第二章《附件: (略)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网址:http://**)、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64号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 (略) 大厦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佳、杨婉莹
电话:0551-(略)、(略)
应急客服电话:0551-(略)(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9. 其他事项说明(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略) ”(网址:http://**,以下称“ (略)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 (略) “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 (略) 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 (略) 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 (略) 。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 (略) 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 (略) 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略)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 (略) 投标工具客户端”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