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秦兴社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GC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Y_F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青川县 (略) 燃气管道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青川县 (略) 燃气管道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一、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修改为: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具备国家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2)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含3家);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1月13 日10时00分 三、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补遗文件。 招标人:青川县住房和 (略) (公章) 2024年12月26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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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Y_F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青川县 (略) 燃气管道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青川县 (略) 燃气管道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一、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修改为: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具备国家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2)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含3家);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1月13 日10时00分 三、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补遗文件。 招标人:青川县住房和 (略) (公章) 2024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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