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平市新安水厂取水口永久改迁至大藤峡水库工程项目净变更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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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平市新安水厂取水口永久改迁至大藤峡水库工程项目净变更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华 (略) (略) 新安水厂取水口永久改迁至大藤峡水库工程(项目净变更)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略) 新安水厂取水口永久改迁至大藤峡水库工程(项目净变更)(项目编号E*3001),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一、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的业绩、荣誉1、投标人的业绩(满分30分)中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 (略) 系统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列入“资格审查资料”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现更正为:必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的业绩、荣誉2、投标人的荣誉(满分50分)中备注:以上证明材料 (略) 系统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列入“资格审查资料”的“企业获奖情况表”或“企业证书情况表”。现更正为:必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综合实力中备注:以上证明材料 (略) 系统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列入“资格审查资料”的“企业获奖情况表”或“企业证书情况表”。现更正为:必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原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有误,已重新上传正确的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城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 (略)

联 系 人:张 工      联 系 人: 杨 工

电 话:0775-*     电 话: 0775-*

                2024年12月27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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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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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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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略) 新安水厂取水口永久改迁至大藤峡水库工程(项目净变更)(项目编号E*3001),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一、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的业绩、荣誉1、投标人的业绩(满分30分)中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 (略) 系统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列入“资格审查资料”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现更正为:必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的业绩、荣誉2、投标人的荣誉(满分50分)中备注:以上证明材料 (略) 系统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列入“资格审查资料”的“企业获奖情况表”或“企业证书情况表”。现更正为:必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综合实力中备注:以上证明材料 (略) 系统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列入“资格审查资料”的“企业获奖情况表”或“企业证书情况表”。现更正为:必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原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有误,已重新上传正确的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城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 (略)

联 系 人:张 工      联 系 人: 杨 工

电 话:0775-*     电 话: 0775-*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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