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街南大街-东湖南路设计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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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街南大街-东湖南路设计招标文件澄清

文正街(南大街- (略) )设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80分

资信标分值:10分

商务标分值:1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0.3~0.5)。

现更改为: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80分

资信标分值:10分

商务标分值:1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3分(0.3~0.5)。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二、资格审查中: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 (略) 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 (略) 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 (略) 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略) 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现更改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评分细则中: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建安费在(略) (略) (略) 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②③证明材料的复制件或扫描件:①相应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③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安工程费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项目建安费等评分要素,若无法体现以上评分要素的,还须提供原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制件或扫描件进行证明,否则不得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建安费在(略) (略) (略) 设计业绩(必须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②③证明材料的复制件或扫描件:①相应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③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安工程费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人身份、项目建安费等评分要素,若无法体现以上评分要素的,还须提供原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制件或扫描件进行证明,否则不得分。】

2

现更改为: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建安费在(略) (略) (略) 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复制件并加盖公章;②中标通知书复制件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项目建安费等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建安费在(略) (略) (略) 设计业绩(删了一句话)的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复制件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复制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人身份、项目建安费等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

2

4、其余内容不做变更。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代理机构:天盛 (略)

招标单位:杭州临平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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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街(南大街-东湖南路)设计招标文件澄清.docx

文正街(南大街- (略) )设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80分

资信标分值:10分

商务标分值:1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0.3~0.5)。

现更改为: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80分

资信标分值:10分

商务标分值:1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3分(0.3~0.5)。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二、资格审查中: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 (略) 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 (略) 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 (略) 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略) 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现更改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评分细则中: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建安费在(略) (略) (略) 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②③证明材料的复制件或扫描件:①相应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③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安工程费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项目建安费等评分要素,若无法体现以上评分要素的,还须提供原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制件或扫描件进行证明,否则不得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建安费在(略) (略) (略) 设计业绩(必须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②③证明材料的复制件或扫描件:①相应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③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安工程费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人身份、项目建安费等评分要素,若无法体现以上评分要素的,还须提供原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制件或扫描件进行证明,否则不得分。】

2

现更改为: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建安费在(略) (略) (略) 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复制件并加盖公章;②中标通知书复制件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项目建安费等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建安费在(略) (略) (略) 设计业绩(删了一句话)的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复制件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复制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人身份、项目建安费等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

2

4、其余内容不做变更。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代理机构:天盛 (略)

招标单位:杭州临平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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