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姜屯镇“古滕善乡”创新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游客中心及乡村振兴学院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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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姜屯镇“古滕善乡”创新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游客中心及乡村振兴学院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公告

滕州市姜屯镇“古滕善乡”创新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游客中心及乡村振兴学院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州市姜屯镇“古滕善乡”创新引领乡村振 (略) -游客中心及 (略) 装饰装修工程

原公告项目编号:SDWT--(略)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二、 更正信息:

(一)原内容:(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4 年6 月 1 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 3 个月的参保证明;(4)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4 年6 月 1 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 3 个月的参保证明;(4)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请各潜在投标单 (略) 公共 (略) 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并根据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姜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姜屯镇驻地

联系人:张茂景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旺特 (略)

地址: (略) (略) 龙泉 (略) 1666号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略)

电子邮箱:*@*63.com


滕州市姜屯镇“古滕善乡”创新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游客中心及乡村振兴学院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州市姜屯镇“古滕善乡”创新引领乡村振 (略) -游客中心及 (略) 装饰装修工程

原公告项目编号:SDWT--(略)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二、 更正信息:

(一)原内容:(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4 年6 月 1 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 3 个月的参保证明;(4)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4 年6 月 1 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 3 个月的参保证明;(4)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请各潜在投标单 (略) 公共 (略) 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并根据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姜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姜屯镇驻地

联系人:张茂景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旺特 (略)

地址: (略) (略) 龙泉 (略) 1666号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略)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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