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系统等级保护建设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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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系统等级保护建设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智慧城市系统等级保护建设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略) 富 (略) 发布时间: 2024-12-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系统等级保护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7日15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60分钟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未现场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档1份(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于开标前1天下午15:30分前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需邮寄的,应通知代理机构,各供应商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到供应商快递的电子文档1份(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后,将与供应商联系,确认接收到的响应文件封存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邮寄地址:辽 (略) (略) (略) 5-5号楼B,姜先生收,联系电话:0429-*、*。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 (略) (略) 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各潜在 (略) (略) 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 (略) 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富 (略)
地 址:辽 (略) (略) (略) 5-5号楼B
联系方式: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42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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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略) 富 (略) 发布时间: 2024-12-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系统等级保护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7日15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60分钟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未现场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档1份(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于开标前1天下午15:30分前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需邮寄的,应通知代理机构,各供应商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到供应商快递的电子文档1份(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后,将与供应商联系,确认接收到的响应文件封存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邮寄地址:辽 (略) (略) (略) 5-5号楼B,姜先生收,联系电话:0429-*、*。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 (略) (略) 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各潜在 (略) (略) 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 (略) 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富 (略)
地 址:辽 (略) (略) (略) 5-5号楼B
联系方式: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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