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公告:徐州医科大学2025年工程审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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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徐州医科大学2025年工程审计服务项目

1. 问: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业绩,如一个项目中同时包含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结算审计时,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业绩,如一个项目中同时包含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结算审计时,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2. 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业绩为同一份业绩时,能否重复计分?

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为同一份业绩,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3. 问: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项目组审计人员资质及业绩的结算审减率是否包含30%?

答:原评分办法中结算审减率20%--30%的为含20%,不含30%;原评分办法中审减率30%以上的为含30%。


1. 问: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业绩,如一个项目中同时包含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结算审计时,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业绩,如一个项目中同时包含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结算审计时,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2. 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业绩为同一份业绩时,能否重复计分?

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为同一份业绩,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3. 问: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项目组审计人员资质及业绩的结算审减率是否包含30%?

答:原评分办法中结算审减率20%--30%的为含20%,不含30%;原评分办法中审减率30%以上的为含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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