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捷大厦项目场平工程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天捷大厦项目场平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提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150 万元及以上场平工程业绩的,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1、我公司提供满足时间和金额的分包工程业绩是否认可? 2、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其中场平工程金额达到*以上,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者业主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分包工程业绩和总承包业绩予以认可,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
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 (略) ,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宜昌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城东大道137号
联 系 人:付杨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发展大道12号
联 系 人:闫珺
联系电话:*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天捷大厦项目场平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提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150 万元及以上场平工程业绩的,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1、我公司提供满足时间和金额的分包工程业绩是否认可? 2、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其中场平工程金额达到*以上,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者业主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分包工程业绩和总承包业绩予以认可,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
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 (略) ,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宜昌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城东大道137号
联 系 人:付杨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发展大道12号
联 系 人:闫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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