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委员会信息化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检察委员会信息化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检察委员会信息化建设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威远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0:5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文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 | ||
采购单位 | 威远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威远县严 (略) 北段4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利阳致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威 (略) 西南段265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察委员会信息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3.3.1.一般资格审查 第三点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原文件: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 (略) 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更正为:(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 (2)提供2022年 (略) 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5)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0日
(略) (略) 监督电话:0832-*。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星桥街中段166号。
(略) (略) 邮编:*。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
名称:威远 (略)
地址: (略) 威远县严 (略) 北段430号
联系方式:0832-*
名称:利阳致诚 (略)
地址:四川省威 (略) 西南段265号3楼
联系方式:0832-*
项目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0832-*
利阳致诚 (略)
2024年12月30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检察委员会信息化建设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威远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0:5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文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 | ||
采购单位 | 威远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威远县严 (略) 北段4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利阳致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威 (略) 西南段265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察委员会信息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3.3.1.一般资格审查 第三点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原文件: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 (略) 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更正为:(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 (2)提供2022年 (略) 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5)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0日
(略) (略) 监督电话:0832-*。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星桥街中段166号。
(略) (略) 邮编:*。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
名称:威远 (略)
地址: (略) 威远县严 (略) 北段430号
联系方式:0832-*
名称:利阳致诚 (略)
地址:四川省威 (略) 西南段265号3楼
联系方式:0832-*
项目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0832-*
利阳致诚 (略)
2024年12月30日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