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河博物馆及游客服务中心配套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大沽河博物馆及游客服务中心配套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53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公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2变更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5变更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6增加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本项目设计付款方式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合同设计费的 70%;施工配合完成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暂定合同设计费的80%;竣工结算及政府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审定值支付剩余设计费。 施工付款方式为:进度工程款按月度支付,根据工程进度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完工后付至80%,验收合格后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值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剩余款项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息一次性付清。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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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53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公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2变更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5变更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6增加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本项目设计付款方式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合同设计费的 70%;施工配合完成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暂定合同设计费的80%;竣工结算及政府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审定值支付剩余设计费。 施工付款方式为:进度工程款按月度支付,根据工程进度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完工后付至80%,验收合格后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值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剩余款项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息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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