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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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运营服务项目
品目

再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机关)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7: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9.(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敏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9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范敏

项目概况

(略)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运营服务项目 JSZC-(略)-JSMZ-C2024-001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5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JSMZ-C2024-0018

项目名称: (略)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元/年,3年共计(略)元

采购需求: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19号)、《 (略) (略) 关于提高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待遇的通知》(泰医保发〔2022〕48号)文件精神,实施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制度。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基础上,对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 (略) 产生的政策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支付的一种补充保险。通过开展职工医保补充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工作,促进 (略) 场机制作用有效结合,实施职工医保补充保险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参保人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病、住院期间使用政策范围之外的医疗必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的费用,由中标人按职工医保补充保险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参保人提供有关服务,并赔付参保人。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无。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格的 (略) ,但经总公司授权, (略) (支公司)等机构可以直接参加投标; (略) 仅能授 (略) (略) (支公司)参与投标;

2.供应商须具有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1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五、开启

时间:2025-01-1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在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略)、(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123号

联系人:侯月新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98号

联系人:范敏

联系电话:052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敏

电话:0523-(略)


附件:JSZC-(略)-JSMZ-C2024-0018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运营服务项目
品目

再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机关)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7: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9.(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敏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9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范敏

项目概况

(略)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运营服务项目 JSZC-(略)-JSMZ-C2024-001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5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JSMZ-C2024-0018

项目名称: (略)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元/年,3年共计(略)元

采购需求: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19号)、《 (略) (略) 关于提高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待遇的通知》(泰医保发〔2022〕48号)文件精神,实施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制度。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基础上,对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 (略) 产生的政策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支付的一种补充保险。通过开展职工医保补充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工作,促进 (略) 场机制作用有效结合,实施职工医保补充保险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参保人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病、住院期间使用政策范围之外的医疗必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的费用,由中标人按职工医保补充保险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参保人提供有关服务,并赔付参保人。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无。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格的 (略) ,但经总公司授权, (略) (支公司)等机构可以直接参加投标; (略) 仅能授 (略) (略) (支公司)参与投标;

2.供应商须具有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1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五、开启

时间:2025-01-1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在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略)、(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123号

联系人:侯月新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98号

联系人:范敏

联系电话:052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敏

电话:0523-(略)


附件:JSZC-(略)-JSMZ-C2024-0018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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