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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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1:23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11-(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6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部长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560号(典尊教育大厦1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汪工0411-(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CG-JZ-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略) (略)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澄清与修改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的“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下的全部内容修改为

“五、磋商

(一)招标代理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三)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1.1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向采购方提交书面意见。

2.评审方法

2.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3.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磋商保证金是否合格、投标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2.4.2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将视为无效报价。

2.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完整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未有漏项;

5.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6.未发现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未发现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

8.未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2.4.6 评标委员会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见“评标方法”。

2.4.7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2.4.8 在磋商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2.4.9 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2.4.10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4.11招标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2.4.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5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5.2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方法”。

2.6 投标人的确定

2.6.1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2.6.2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按下述原则确定投标人:

(1)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综合评分排序靠前;

(3)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2.6.3招标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6.4如发现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则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递补,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未履行执行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被解除合同的,则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递补,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 采购项目废标

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2.7.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3.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3.1 除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3.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 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3.3.1 磋商开始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3.2 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报价被否决。”

三、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文件。

大连 (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83号        

联系方式:张部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60号(典尊教育大厦1102室)            

联系方式:汪工041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  0411-(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1:23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11-(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6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部长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560号(典尊教育大厦1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汪工0411-(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CG-JZ-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略) (略) 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澄清与修改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的“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下的全部内容修改为

“五、磋商

(一)招标代理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三)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1.1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向采购方提交书面意见。

2.评审方法

2.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3.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磋商保证金是否合格、投标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2.4.2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将视为无效报价。

2.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完整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未有漏项;

5.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6.未发现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未发现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

8.未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2.4.6 评标委员会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见“评标方法”。

2.4.7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2.4.8 在磋商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2.4.9 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2.4.10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4.11招标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2.4.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5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5.2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方法”。

2.6 投标人的确定

2.6.1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2.6.2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按下述原则确定投标人:

(1)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综合评分排序靠前;

(3)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2.6.3招标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6.4如发现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则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递补,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未履行执行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被解除合同的,则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递补,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 采购项目废标

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2.7.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3.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3.1 除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3.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 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3.3.1 磋商开始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3.2 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报价被否决。”

三、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文件。

大连 (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83号        

联系方式:张部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60号(典尊教育大厦1102室)            

联系方式:汪工041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  041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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