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无证明城市”应用综合支撑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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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无证明城市”应用综合支撑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ZZX[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无证明城市”应用综合支撑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商务部分评分分项修改

更正内容:

原商务部分评分中:

项目

分值

描述

供应商综合实力2

2.0000

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团队2

2.0000

供应商远程核心团队成员(1名)(除项目经理外)具有:①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②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每具备一本上述证书的1分,满分2分。 备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技术团队1、2、3为同一名人员的不重复得分)

项目服务满意情况

2.0000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满意度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完成的信息化建设或实施服务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好评的,每提供1份用户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用户盖章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供应商综合实力2

0.0000

本项删除

技术团队2

3.0000

供应商远程核心团队成员(1名)(除项目经理外)具有:①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②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每具备一本上述证书的1.5分,满分3分。 备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技术团队1、2、3为同一名人员的不重复得分)

项目服务满意情况

3.0000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满意度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完成的信息化建设或实施服务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好评的,每提供1份用户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用户盖章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大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 (略)

地址: (略) (略) 鳌峰 (略) 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

联系方式: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冰晶、高艳琴、王佩立

电话: 0591-*、*

福州 (略)

2024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 2024-12-31 13:00: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ZZX[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无证明城市”应用综合支撑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商务部分评分分项修改

更正内容:

原商务部分评分中:

项目

分值

描述

供应商综合实力2

2.0000

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团队2

2.0000

供应商远程核心团队成员(1名)(除项目经理外)具有:①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②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每具备一本上述证书的1分,满分2分。 备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技术团队1、2、3为同一名人员的不重复得分)

项目服务满意情况

2.0000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满意度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完成的信息化建设或实施服务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好评的,每提供1份用户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用户盖章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供应商综合实力2

0.0000

本项删除

技术团队2

3.0000

供应商远程核心团队成员(1名)(除项目经理外)具有:①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②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每具备一本上述证书的1.5分,满分3分。 备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技术团队1、2、3为同一名人员的不重复得分)

项目服务满意情况

3.0000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满意度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完成的信息化建设或实施服务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好评的,每提供1份用户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用户盖章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大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 (略)

地址: (略) (略) 鳌峰 (略) 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

联系方式: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冰晶、高艳琴、王佩立

电话: 0591-*、*

福州 (略)

2024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 2024-12-31 1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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