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政设施维修管养2024-2027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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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政设施维修管养2024-2027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CG(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设施维修管养(2024-2027)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技术标准与要求内容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二、管理要求-3、具体工程任务结算价款的确定”

原文件:

本项目统一以中标人的“投标结算费率”进行工程款的结算,投标结算费率在有效期限(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单项有关发包工程的合同价结算价的确定办法如下:

(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发包工程任务,中标人将依据合同及具体工程的相关要求完成工程任务,结算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单项工程量清单或结算文件及申请资料,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预算和结算审核。最终的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结算金额为准(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审核价×投标结算系数(即折扣率)-扣罚金额(如有)。其中工程造价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结算时的最新一期政府造价信息和工程量进行编制)。

调整为:

本项目统一以中标人的“投标结算费率”进行工程款的结算,投标结算费率在有效期限(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单项有关发包工程的合同价结算价的确定办法如下:

(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发包工程任务,中标人将依据合同及具体工程的相关要求完成工程任务,结算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单项工程量清单或结算文件及申请资料,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预算和结算审核。最终的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结算金额为准(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审核价×投标结算系数(即折扣率)-扣罚金额(如有)。其中工程造价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施工时期的平均信息价进行编制)。

二)、原招标文件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二、管理要求-5、工程款额支付办法和条件”

原文件:

(1)采购人对中标人所承包并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每3个月结算一次,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后将工程款支付给中标人。最终的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结算金额为准(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审核价×投标结算系数(即折扣率)-扣罚金额(如有)。其中工程造价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结算时的最新一期政府造价信息和工程量进行编制)。若结算审核核减金额大于10%,则对应的结算审核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调整为:

(1)采购人对中标人所承包并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每3个月结算一次,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后将工程款支付给中标人。最终的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结算金额为准(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审核价×投标结算系数(即折扣率)-扣罚金额(如有)。其中工程造价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施工时期的平均信息价进行编制)。若结算审核核减金额大于10%,则对应的结算审核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丹灶 (略) 93号

联系方式:075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丹灶 (略) 85号之五

联系方式:075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57-(略)

广东 (略)

2024年12月3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CG(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设施维修管养(2024-2027)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技术标准与要求内容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二、管理要求-3、具体工程任务结算价款的确定”

原文件:

本项目统一以中标人的“投标结算费率”进行工程款的结算,投标结算费率在有效期限(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单项有关发包工程的合同价结算价的确定办法如下:

(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发包工程任务,中标人将依据合同及具体工程的相关要求完成工程任务,结算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单项工程量清单或结算文件及申请资料,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预算和结算审核。最终的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结算金额为准(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审核价×投标结算系数(即折扣率)-扣罚金额(如有)。其中工程造价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结算时的最新一期政府造价信息和工程量进行编制)。

调整为:

本项目统一以中标人的“投标结算费率”进行工程款的结算,投标结算费率在有效期限(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单项有关发包工程的合同价结算价的确定办法如下:

(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发包工程任务,中标人将依据合同及具体工程的相关要求完成工程任务,结算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单项工程量清单或结算文件及申请资料,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预算和结算审核。最终的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结算金额为准(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审核价×投标结算系数(即折扣率)-扣罚金额(如有)。其中工程造价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施工时期的平均信息价进行编制)。

二)、原招标文件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二、管理要求-5、工程款额支付办法和条件”

原文件:

(1)采购人对中标人所承包并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每3个月结算一次,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后将工程款支付给中标人。最终的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结算金额为准(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审核价×投标结算系数(即折扣率)-扣罚金额(如有)。其中工程造价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结算时的最新一期政府造价信息和工程量进行编制)。若结算审核核减金额大于10%,则对应的结算审核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调整为:

(1)采购人对中标人所承包并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每3个月结算一次,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后将工程款支付给中标人。最终的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结算金额为准(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审核价×投标结算系数(即折扣率)-扣罚金额(如有)。其中工程造价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施工时期的平均信息价进行编制)。若结算审核核减金额大于10%,则对应的结算审核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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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丹灶 (略) 93号

联系方式:075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丹灶 (略) 85号之五

联系方式:075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57-(略)

广东 (略)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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